美国大众能承受极度的经济不平等吗?

一本新书认为,美国极端的经济不平等威胁了以中产阶级为基础的共和国制度,而解决方法要从宪法入手。

图片来源:Aaron Josefczyk/Reuters

法学家加内什·施塔拉曼(Ganesh Sitaraman)在去年11月选民投票前撰写了自己的新书《中产阶级宪法的危机(The Crisis of Middle-Class Constitution)》,他在唐纳德·特朗普和伯尼·桑德斯的初期竞选活动中已经看出了这次选举的重要性。“在中产阶级塌陷三十年后”,他写道,“在经济布局只为大人物设计的三十年后;在政治和宪法制度逐渐被经济精英所利用后,最后,人民开始反抗了”。

对于施塔拉曼来说,人民的反抗就像吹给美国人的嘹亮号角声:对经济不平等做点什么,不然就只能眼见着美国的消亡和衰退。在一个简洁又记录翔实的章节“经济不平等会如何危及共和制”中,施塔拉曼解释了逐渐增加的不平等之原因及其对政治系统的影响。很多经验现实都是人所熟知的——举例来说,最富有的20个美国人的财富比一半社会底层的财富都多,或者说超过了1.52亿人所有的财富。这是因为很多机制都能使得财富勾结政治权力:选举献金,游行和众所周知的旋转门现象(即公职人员进入相关的私人部门)。但是施塔拉曼更深刻地展现了不平等是如何在文化和心理上分裂美国的。富人们被自己成功的证据环绕,开始相信自己本质上就比其他的美国人更加优越而那些工人阶级就活该如今衰退的运势。他们歌颂英才制度(Meritocracy)的同时又保证自己的孩子在一出生就能享受绝对优势。他们有前所未有的途径去接触政治家,而且可以使用这些途径去推动政策变革以增长自己的财富,同时削减对各类机构的资金,比如对运气没那么好的美国人很重要的公共教育。

宪法与这一切有什么关系呢?两件事,第一,它本身就是问题的一部分。就在1972年小刘易斯·鲍威尔被任命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前,他建议商业利益应该尝试影响法庭。商人们确实照做了,带着复仇的态度。资金流向了“公共利益”诉讼活动,保护了公司的权利却削弱了对消费者和劳工的保护。最高法院在联合公民的判决中,击垮了对大公司政治花销的限制,这是近期削弱对公司权力进行限制的决策之一。

但是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施塔拉曼认为宪法能够,而且一定,成为解决办法的一部分。他认为极端的经济不平等和宪政制度相冲突。这就是本书的主要贡献,值得认真阅读。在阐述自己观点的时候,就职于范德堡大学(Vanderbilt University)法学院的施塔拉曼带我们重走了一次宪法史之旅。他表明,从宪政主义开始之初,经济不平等就是其核心关切。在旅程的终点,我们能够以一种不同的方式看待宪法;有些我们此前从未考虑过的条款从阴影中走出来,并且具有了新的重要性。

故事开始于古雅典,普鲁塔克(编者注:罗马帝国早期希腊传记作家和伦理学家)抱怨“贫富差距”已经将共和国“置于一种危险之地”了。一方面来说,富有的精英们企图将共和制转变为寡头统治;另一方面,穷人们则与煽动家和未来的暴君交好(是不是听起来很熟悉?)。同样的问题困扰着古代的共和国,包括伟大的罗马。在共和制还不足20年的时候,罗马民众已经厌倦了贵族的统治,他们抛弃了战火中的城市并且拒绝战斗。那么要做什么?在罗马和别处的解决办法就是实施施塔拉曼口中的“阶级斗争”宪法。古代宪政主义者们承认了阶级冲突的必然性但是寻找了一种办法去解决:在政府中同时给富人和穷人代表的机会。举例来说,在罗马,这是以护民官的形式出现的,由平民选举出的官员行使否决权。施塔拉曼总结道,尽管古代共和国“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对女性和奴隶的压迫上”,但是他们的阶级战争宪法还是促进了公民之间的相对平等。快速翻阅千年,我们可以看到下一波共和浪潮,在中世纪的意大利,也遵循着同样的规律。

接下来就要迎来思想和新型宪法的巨大转变了。回望古代和中世纪共和国的衰落,18世纪政治哲学家们认为共和制政府需要一定程度的经济不平等才能存活。但是他们并没有将阶级冲突宪法化,而是限制财富的集中,而财富的集中正是导致阶级敌意的初始原因。举例来说,英国政治哲学家詹姆斯·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就极力主张限制不动产的规模。

当美国出现的时候,它制造了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中产阶级宪法”。美利坚共和国的创始人们也赞同哈林顿的观点,即“不动产的平等”创造了共和国的自由,但是他们没有拿出严格的措施来限制财产的积累。取而代之的是,他们认为美国拥有天赐的条件,能够保障平等,即一个开放的边界和丰富的土地。“所有开国一代都将哈林顿的教诲内化”,施塔拉曼说道,“他们相信美利坚共和国是建立在独一无二的经济条件之上,即建立中产阶级的基础之上”。

我们或许会猜想施塔拉曼是否过分强调自己的主张了。一部不包含保护中产阶级力量的宪法怎么能被称为为中产阶级呢?施塔拉曼提供了两个答案。第一,这是一部中产阶级宪法,因为在实践上,它只有作为一部中产阶级宪法才能存活。在过去两百年间发生的一系列戏剧性的对峙,美国人在对抗财阀寡头统治和暴政时一再保卫了他们的共和制。每一次,美国人民都行动起来恢复了国父们所认定的共和主义的前提条件。雅各宾派的民主党人废除了投票需要的财产资格并推翻了中央银行。林肯和共和党不只是终结了奴隶制,同样也消除了奴隶制对自由工人的牵制。民粹主义者和进步主义者在镀金时代通过实施累进财产税,管制商业和减少流向政治领域的金钱,打击了托拉斯组织和强盗大亨们。罗斯福时代的新政主义者在大萧条时代通过行政机构实施更多的经济管制来重新限制“经济皇家主义者”。这些改革如此成功,美国自1945年至20世纪70年代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等的“光荣”时代,这时妇女和有色人种也开始共享这个国家的繁荣。

第二,这些抗争都是在宪法的框架里进行的,并且每次都产生了宪法的修改。杰克逊在宪法立场上否决了国家银行。第13条宪法修正案废除了了奴隶制和非自愿奴役,第16条宪法修正案授权了累进税制,第17条宪法修正案终结了参议院坐席的买卖,第24条宪法修正了投票税。新政时期产生了转折性的最高法院决策,支持了商业管制和劳工立法。把这些都放一起,你会发现中产阶级宪政主义的强韧传统。

所以如今我们该如何摆脱富豪统治的威胁?施塔拉曼提供了一系列有用的建议,大多数都很熟悉。他的主要论点就是我们需要长期结构性改革,包括打碎各大银行并复兴产业里的民主,并且不仅仅是渐进的政策转变,比如退回到一个更贴近累进税结构的兴塔或复活竞选捐款限制。鉴于富人们最近统治了政治圈,我们如何才能实现变革?施塔拉曼指出了社会运动的动员,以及一个不是那么让人高兴的可能性:一场全国紧急状况或许会打破一切照旧的政治,创造出改变的空间。

就像一个主题任何开创性的探索一样,本书也面临各方面的质疑。举例来说,有人或许会猜想,为什么在施塔拉曼的阶级分化里(上层阶级,中产阶级,下层阶级)消除了工人阶级。因为有47%的美国人认为自己是工人阶级,而42%的人认为自己是中产阶级。工业时代最成功的的反寡头统治社会运动——工人运动——不是一场无差别的中产阶级运动;它的繁荣端赖从经济中的某个结构性位置上产生的团结和力量(这一说法对于产生于农业危机时的民粹主义运动也适用)。

有人还会质疑,在施塔拉曼所谓的1940年代到1970年代“黄金年代”里,我们是否有过一部阶级战争的宪法。尽管法律没有直接在政府中授予公会一个位置,但是法律却使其融入到了工业关系的系统中,这一关系假设了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冲突。根据施塔拉曼引用的一项研究,自1980年至2010年间的净收入不平等增长,大约有一半是工会衰落造成的。

但是整体而言,本书论证了经济不平等不仅仅是公平或经济效率的问题;这同样关乎宪法秩序的存亡。重视共和理念的美国人只能期待法官们,立法者以及人民提高警惕了。

本文作者James Gray Pope是罗格斯大学的法学教授。

(翻译:李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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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盛顿邮报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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