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批准持股行权范围扩至全国 中小投服将买入更多A股股票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通过公益性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示范行使股东权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证监会近日决定,批准将持股行权试点扩至全国范围。4月1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透露出此消息。

2016年2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持股行权试点工作方案》,确定持股行权试点范围为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

张晓军在今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上述三个地区开展的行权试点,根据评估效果,得到投资者肯定,为了更充分发挥行权试点作用,决定扩至全国范围。

持股行权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具体是指,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公开承诺及履行、自愿性简明化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东权利。

持股行权主要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的要求。

具体持股方式为,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规则,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持有三个试点区域内,所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

目标为,通过公益性持有股票,示范行使股东权利,增强股东权利意识,构建健康股权文化,提升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以普通股东身份参与公司治理,有效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其积极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提升上市公司整体投资者保护水平。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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