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严惩虚假贸易 33部门联合对失信企业“亮剑”

失信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还将受到包括税务部门加强出口退税审核检查,公安部门阻止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境,财政部门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28日表示,针对虚假贸易情况,海关总署将对向海关申报进出口信息弄虚作假、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打击虚假贸易。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3个部门已共同签署《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周二正式对外发布。根据该合作备忘录,进出口失信企业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包括进出口配额限制、外汇额度等将成为惩戒参考。

具体而言,失信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税务部门还将加强对失信企业的出口退税审核检查。此外,限制性管理措施包括:公安部门阻止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境,财政部门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此外,惩戒参考类措施包括: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进出口配额分配限制参考,外汇管理部门的外汇额度核准与管理参考,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融资、授信依据或参考等。

海关总署对虚假贸易的关注凸显了中国资本外流的严重压力。虚假贸易下,虚开贸易发票可以使企业或个人绕过资本管制,顺利将资金转移至海外。

香港与内地的进出口数据则能够比较敏感地反映热钱的进出,异常的贸易数据也经常被认为是虚假贸易掩盖下的资本外流的度量尺。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以美元计,2016年自香港进口同比上升了32.4%;而同期来自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数据却显示,香港输往内地的出口货值同比只上升了0.4%。

从相关部门释放的信号来看,中国已经开始收紧对企业跨境投资和资金外流的管控。去年12月6日,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将密切关注近期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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