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欲在主板IPO,环保问题会成致命伤吗

绿康生化会带上“紧箍咒”吗?

作者:张译文

3月20日晚,等候在证监会发审委门前的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绿康生化)一众高管,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公司日夜盼望的IPO获得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通过。

然而,发审委的这份通过也是有条件的,在当天晚间发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4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发审委也同时要求公司补充的一些材料,在所列的6个材料当中,第一项和第五项都是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的,包括MDAB产品的新兽药证书监测期到期、绿安生物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续期进展情况,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

事实上,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注意到,这并不是绿康生化首次报送招股说明书,第一次报送的时间是在2015年5月27日。

上图来自证监会公告

在此次报送招股说明书前,证监会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10月27日,绿康生化IPO审核状态显示为中止审查。中止情形显示为:发行人主体资格存疑或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受限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

具体情况为,兴业证券是欣泰电气(300372.SZ)的保荐机构,而欣泰电气因为欺诈上市和信披违规日前受到证监会的处罚。此外,受兴业证券保荐牵连而中止审查的24家公司中,就包括了绿康生化。

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了解发现,绿康生化是一家专注于兽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业务范围涵盖兽药预混剂、兽药原料药、食品防腐剂等多个领域,生产产品包括杆菌肽类产品、硫酸黏菌素类产品、纳他霉素食品防腐剂等。

环保问题成证监会关注焦点

证监会发审委要求补充的资料提到:“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绿安生物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续期进展情况,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2)报告期各期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相匹配情况,以及2016年环保设施及工程费用、污水处理费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 ;(3)发行人环境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及其执行的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环境保护的核查依据、过程,是否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是否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一言以蔽之,即证监会对绿康生化的环保问题提出了质疑。

那么绿康生化究竟有没有环保方面的问题?首先来看绿康生化环保投入和排污量匹配情况问题。

截图来源招股书

业内环保人士李一男对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表示,招股书给出的数据是部分内容,要仔细看环评报告具体的情况才能具体判断,不过“年运行环保费用200万元”,费用偏低。

值得注意的是,据绿康生化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因员工操作不当导致污水处理站应急池污水溢流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而蒲城县环保局也于2015年6月26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发行人处以29,658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截图来源招股书

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发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应合法合规以及最近三年不得受到环保等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该排污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主要有两个方面:1.并取得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手续;2.排污行为合法合规,应取得《排污许可证》且公司日常排污行为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许可事项。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葛律师对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表示,尽管此处尚未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但是仍建议该公司应完善内控制度,细化操作流程,加强日常巡检,如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拟就绿安生物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续期进展情况等相关环保问题与绿康生化求证,截至发稿,官网公开电话及招股书披露电话均无人接听。

环保——上市公司的“紧箍咒”

一直以来,是否存在环保问题都是公司能否顺利过会的重要条件之一,里伍铜业、楚源股份、招金励福都曾因这一问题被绊住。已经上市的公司也会因涉及环保问题接受相应处罚。

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先生也对野马财经(ymcj8686)做出回应,目前对于环保问题确实在加大核查力度。如果最后多方依然认定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构成实质性障碍”,公司通过IPO会很难。

2017年1月4日,长青股份(002391.SZ)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曲江热电收到韶关市环保局曲江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曲江热电集中供热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被处以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在公告中当即表示,“目前公司已足额缴纳人民币14万元罚款,该笔罚款占公司2016年中报净利润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太钢不锈(000825.SZ)在2015年6月19日的公告中,披露其因环保违法问题而受罚165万元。具体情况是,2015年3月10日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之后,于3月13日邮寄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接着就在3月25日夜间,太原环保局以夜间暗查的方式组织现场复查,由于太钢门禁原因未能进入现场。

后来,太原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在3月15日至25日期间进行按日计罚,共计11天,分别罚款110万元及55万元,共计165万元。

该公司即表示,环保部门夜间暗查之所以发生“公司门卫拒绝检查人员进入检查”的情况,是因为公司门卫人员需要核实其身份而引发,并表示今后教育好公司相关人员,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并按相关法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最后,该公司还强调,虽然受罚165万元,但是本次事项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

钢铁、化工、制药等行业有着重污染特征,生产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对这些污染物的处理不但需要较多成本支出,而且污染环境的风险也较高,这些行业中的上市公司正面对着生产盈利与环境保护的激烈矛盾。

面对这样的矛盾,上市公司对环保信息披露显得有所保留。在多数上市公司披露的环保违法处罚的公告中,对环保违法事项没有重点提及,一般仅披露行政罚款数额,转而重点强调该罚款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利润都不会形成重大影响。

专业人士舒利敏在《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基于沪市重污染行业620份社会责任报告的分析》(《证券市场导报》2014年09期)一文中,对我国沪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2008-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中所披露环境信息的内容、水平及鉴证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发现以社会责任报告方式披露环境信息的公司近2008-2012年持续增加,但是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软披露信息多,硬披露信息少,尤其是环境绩效指标类信息披露少;认为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显著的行业差异,还认为包括环境信息在内的社会责任报告信息鉴证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鉴证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升,未来我国上市公司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绩效仍有待提升,环境信息披露及鉴证相关制度安排亦有待完善。

此番,绿康生化会如何答复证监会发审委的问题?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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