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没有实体店不得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

2月27日,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会上指出,2016年食药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要求,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没有实体店的不能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餐饮企业必须保证在网上销售的餐饮产品与在实体店销售的餐饮产品质量是一致的。

毕井泉表示,要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督,第三方平台要做到三个确保:

一是确保在平台上展示的餐饮企业的许可证是真实的,这样才能保证线下的经营者必须是实体店而不是黑作坊;

二是要确保在送餐的过程中食物不被污染,因为送餐的物流公司是第三方平台选择和指定的,所以应该对这方面承担起监管责任;

三是要确保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因为消费者是在第三方平台订餐和交费的,第三方平台负责结算。所以平台的开办者要做到这三个确保。

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提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入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营业执照以及入网交易食用农产品的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毕井泉指出,现在居民外出就餐确实越来越普遍,促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关系到千家万户。提升餐饮业的质量安全水平,分为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基层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

就企业来说,要落实四个责任,即原料购进质量安全的责任,认真执行餐饮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责任,要落实"明厨亮灶"的责任,要落实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责任。

要让消费者能够看得到后厨的制作过程和卫生状况,可以采取玻璃墙的办法,也可以采取摄像机监控的办法,在外面设几个屏幕。 

从基层地方政府来说,要落实好监管的责任,要加强对餐饮业原料进货情况的检查检验,要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违反餐饮操作规范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点、铁路餐饮等食品安全监督,严防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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