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72项证明只需“承诺”即可办理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一种基于信用的创新管理机制,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即可快速办理事项,但要承担信用责任。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黄景源

为办理行政事项,不少市民要浪费很多时间精力找证明、开证明,有时好不容易开出证明却因为忘带而白跑一趟,最后还得多跑一趟。

这样的问题,在上海即将改变。

2021年4月26日,上海市司法局印发《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总目录》(下称《总目录》),明确72项证明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将分三批逐步实施,2022年6月底前全部落地。

4月29日,上海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总目录》和上海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情况。

首批44项将于6月底前实施,虚假承诺将依法处罚

今年2月,上海出台《上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在全市正式启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出台《总目录》,列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涉及市场监管、商务、人社、民政、公安、规资、卫健等19个系统的50类政务服务事项,涵盖30余类出证单位,共计72项。

根据《总目录》规划,首批44项将于今年6月底前实施;第二批17项将于今年年底前实施;第三批11项将于2022年6月底前实施。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什么?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言浩介绍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一种基于信用的创新管理机制,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即可快速办理事项,但要承担信用责任。

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行政事项,并在事中事后核查申请人承诺的真实性,若发现虚假承诺的,则撤销行政决定、记入信用记录、依法作出处罚。

摄影:黄景源

涉及市场主体准营等多类事项,还纳入了外商办事证明

刘言浩表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将对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城市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等发挥积极、重要作用。

据悉,《总目录》涉及市场主体准营、自然人办理执业资格、相关单位/机构设立登记、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等多类行政事项。

其中,涉及市场主体准营所需证明44项,占比61.1%;涉及自然人办理执业资格所需证明14项,占比19.4%;涉及相关单位/机构设立登记所需证明4项,占比5.6%;涉及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所需证明4项,占比5.6%。

除了内资企业,此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还将惠及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总目录》纳入了10项外商、境外非政府组织、中外合作培训机构等办事所需证明。

该制度还严格限定了免予核查的条件,仅有3项因风险极低,根据国家指导意见按照“免予核查(加强日常监管)”方式实施;其余69项将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等进行核查,并将做好核查记录,确保核查情况可追溯。

两个“小众”事项,相关人员数目不到100人

界面新闻注意到,上海市民政局在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面,选择了“发放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和“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两个事项。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蕊回应称,与很多公共服务事项相比,艾滋病感染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申请,是个“小众”事项,两类群体全市加起来还不到100人。

“虽然人数少,但也未曾被忽视和遗忘,这正体现了上海‘人民城市’的发展理念,让每一类特殊群体都能感受到城市的温度和关爱。”蒋蕊表示。

艾滋病感染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都是因为自身遭受重大疾病,或父母双亡而陷入困境。自2011年起,上海为此类对象建立了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现行的标准是每月1900元。

以往,这类对象申请基本生活费时,还要到医疗卫生机构开具医学证明,或者提供父母死亡失踪的证明。

蒋蕊表示,为此,上海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立场出发,在民生保障政策中更加注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因而在民生领域选取了这两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申请基本生活费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采取当事人承诺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予以确认。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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