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出台,强调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

12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实化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措施,包括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投资保护等内容。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樊旭

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从行政法规层面实化和明确了相关事项,主要内容涵盖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投资保护和港澳台投资者相关规定等。

具体来看,该条例着重强调了内外资企业的平等待遇问题,规定在项目申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等方面一视同仁。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等各层次标准制定修订,可提出标准立项建议,并承担标准起草等工作。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资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或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其次,根据条例规定,主管部门在审核有关行业、领域准入许可时,不得在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环节、时限等方面对外国投资者设置歧视性要求。

为了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条例对不依法平等对待外资企业、违法限制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不履行政策承诺、强制转让技术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

在投资保护方面,条例明确,国家对外国投资不实行征收,特殊情况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的,应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并按市场价值给予补偿。禁止利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转让技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区划调整、政府换届、责任人更替等为由,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及订立的合同违约毁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按照公开透明、高效便利原则,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机制,指定部门或机构专门受理,投诉规则、处理时限等要对外公布。

此外,对于港澳台投资者,条例明确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条例》执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未规定的事项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条例》执行。

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确立了对外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公平竞争环境和外资企业权益保护等一系列优化外资在华营商环境的举措。

该法律的诞生,代表着中国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中国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将进一步跨越,也是实现全面开放新格局的一项有力的法治保障。

国常会指出,本次出台的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与外商投资法同步配套实施。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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