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税总局副局长:工薪阶层最高税率应降至25%

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日前表示,目前中国劳动力成本偏高,并非由于职工工资高的缘故,而是税制设计导致企业劳动力成本偏高。他认为,工薪阶层最高个人所得税率应从45%降至25%。

2016年11月19日,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在第一财经年度金融书籍品鉴会上。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日前表示,目前中国劳动力成本偏高,并非由于职工工资高的缘故,而是税制设计导致企业劳动力成本偏高。他认为,工薪阶层最高个人所得税率应从45%降至25%。

4月22日,联办财经研究院联合中国企业家俱乐部发布了《中外企业税负比较》研究报告。据新浪财经发布的现场实录,在报告发布会上,许善达指出,“营改增”之后企业获得感不强,“政府预征、企业预缴”留抵税款严重影响了减税红利,如果留抵税改退税,每年的减税规模可达5000亿元。

许善达表示,现行的留抵税款已经成为当前经济转型发展的最大税制障碍。一方面,它对于企业而言是一个“提高杠杆率、增加融资成本”的制度,与当前供给侧改革方向相悖;另一方面,它造成对国家重点支持的高科技、重资产企业“税收负激励”,与提质增效的经济增长转型战略不符。

《中外企业税负比较》报告认为,留抵税款作为“政府预征、企业预缴”的税款,其本质上是政府的“无息隐性负债”、企业额外付息的“预缴税款”,本应纳入“政府负债”却被统计为政府预算收入,造成政府财政收入的“虚高”。

报告呼吁对留抵税款政策进行调整已是刻不容缓。因为,当前留抵税款的存量规模已经高达上万亿,约占增值税全年收入的1/5。“营改增”后,留抵税款加速累积,增速快于增值税收入的增速,同时也快于GDP增速。

据报告估测,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的增量基本上是由留抵税款增加形成的。如任由留抵税款继续“滚雪球”,未来天量规模的留抵税款,只会加剧未来财政的风险。

报告还指出,当前我国财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集团化的发展趋势并不相适应,我国大型企业集团集中纳税制度很不完善,功能很差,效果也远低于预期。在同一集团内部常常出现,一部分企业缴纳巨额增值税,一部分企业承担留抵税款;一部分企业缴纳巨额企业所得税,一部分企业亏损的税制怪象。

报告认为,应该实行集团统一纳税,增加增值税、所得税内部抵扣范围,并提出建议扩大大型企业集团集中纳税制度范围,经过审批可以允许合乎条件的二、三级法人子公司与集团汇总集中纳税。除此之外,在折旧费用、能源成本方面,报告还提出如下政策主张:强化企业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提高资产折旧率;进一步落实“费改税”,减少能源成本中的政府性基金附加等非税项目。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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