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动驾驶革命不会进行低潮

无人驾驶在美国连惹两桩致人死亡的车祸,再度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其核心问题是如何在改变汽车控制方式的最新技术革命中保障行驶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无疑,自动驾驶技术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极大提高汽车行驶安全,大大降低公路交通死亡率。但这项技术革命完全不同于前一、二十年用于节能减排和安全的各种电子技术和装备。其最大区别在于汽车转向盘和制动装置依然掌握驾驶员的手脚之中,而最新的汽车技术革命旨在取消转向盘和制动踏板。因此,在这一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必须要有足够的技术保障措施和严格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尽可能地安全实施。

2016年4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宣布《国际道路交通公约(维也纳)》中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修正案正式生效。这是无人驾驶首次在国际法律层面得到认可:驾驶员可以选择将其驾驶职责交给车辆的自动驾驶系统,可以明确地被应用到交通运输之中。

之后,汽车工业发达诸国都有相关类似法律法规出台,并制定了不同等级的自动驾驶技术条件。中国作为汽车工业后发国家,在新能源智能驾驶汽车的创新研发领域内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着,与此相配套的法规体系建设步伐正在同步进行。2017年6月,我国首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封闭测试区启动。同年12月《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的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发布》。今年3月1日,《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发布。3月中旬,《重庆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细则(试行)》出台。

但也有人说,“自动驾驶事故频出,致使该项技术革命的进程蒙受阴影,现在自动驾驶处于了低潮。”其实不然,单就我国的情况看来,就绝非如此。

先不说测试区的测试并未停止,最新情况时福建给百度和金龙颁发了首批自动驾驶路试牌照。其中金龙阿波罗客车可以进行无方向盘的完全无人驾驶测试。天津港内的无人驾驶电动卡车已经达到L4级已经在港区内实现精确停车和集装箱装卸。

同样在美国加州,最近其公用事业监管部门宣布,允许Waymo等自动驾驶汽车独自接送普通乘客,而无需配备司机。随便说一下,我国已有14家车企在该地获得了公路测试号牌,约占总数的31%。在任何一项新技术的发展过程中难免有挫折、有代价,因此,科学态度和法律建设(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还必须给以充分保障,这是确保人类美好生活梦想实现的关键。

文章作者:久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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