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需警惕:消费贷买房是“饮鸩止渴”

著名财经评论员刘艳表示:消费贷流入楼市属于一种投机行为,消费贷购房是“饮鸩止渴”。

作者:黎珏伶

近日,深圳、北京、南京等地陆续发布严查个人消费贷款的通知,并且据悉广发银行深圳一支行已将个人消费贷最长年限30年缩至5年。业内人士分析,预计未来还将有其他银行跟进,限制消费贷款“房贷化”的趋势。

银行、购房者、楼市不谋而合致使消费贷款流入楼市

Wind资讯数据显示,今年1-7年,我国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1.06万亿,累计同比多增7137亿元,远远超过2016年全年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8305亿元的水平。

就深圳市而言,据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数据,截止至7月底,扣除汽车贷款后,深圳市增加了745亿元非特定用途的消费贷款,深圳消费贷款余额达3254亿元,同比增长67.5%。与此同时,深圳新增房贷332亿,仅为2016年同期的1868亿元的六分之一。

北京大学博士、著名财经评论员刘艳分析,虽然没有明确的数据表明消费贷大规模流入楼市,但是依然存在很大的可能性,她分析,第一,中国老百姓存钱都不去消费,所以贷款去消费这个逻辑行不通,购房者借消费贷最直接目的就是解决购房的首付问题;第二,在银行看来,房子是最有保障的抵押资产,这就造成银行从自身动力而言愿意消费贷流入楼市;第三,出于房地产投资的金融属性,时间和空间错配得当可以用小额资金撬动大额资金,因此消费贷流入楼市会对楼市起到一个快速增长助推的作用。因而,银行、购房者、楼市三者不谋而合导致了消费贷流入楼市。

然而,刘艳表示,消费贷流入楼市属于一种投机行为,消费贷购房是“饮鸩止渴”,“虽然消费贷放大了楼市的财富效应,但是楼市是有周期性的,利率高的消费贷最终会降低了老百姓家庭资产的抗风险能力。”

需杜绝“打地鼠”式的政策监管

日前,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向辖内的商业银行发出一份风险提示,提出除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房通商、抵质押额度贷款等),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二次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并且,要加强对其他消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管,防范消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贷前应履行尽职调查责任,加强交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了解借款人在其他银行所获授信额度。

通知下来后,深圳平安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银行正在严格执行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对于申请消费贷的客户要求也更为严格,“我们现在基本上不做消费贷,因为现在消费贷年限只有五年,如果贷款100万,一个月负债就是2万元,收入得4万以上才能承受得住,但深圳有这么多月薪的人不多。”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也表示,近日深圳人民银行做了风险提示,预计未来还将有其他银行跟进,限制消费贷款“房贷化”的趋势。如若此,向来对资金面非常敏感的深圳楼市,“控杠杆”将会产生真正威力。

对于如何真正遏制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刘艳指出,除了警惕购房者避免投机炒房外,还需要建立全社会信贷流动性无死角监管,杜绝“打地鼠”式的政策监管,并建立和完善全金融监管体系。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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