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正加快推动自然灾害防治法立法进程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规划(共130件)中,自然灾害防治法被归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暂位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中国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2023年11月14日,应急管理部监测减灾司副司长袁艺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制定综合性的自然灾害防治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应急管理部正推动加快立法进程。

此前据新华社2023年9月7日消息,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规划(共130件)中,自然灾害防治法被归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暂位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

实际上,应急管理部早已着手进行自然灾害防治法立法工作。2019年12月,应急管理部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46号建议时谈到,目前我国应急管理方面(不包括社会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主要存在法律综合性、系统性不强,专项立法分散,法规体系不健全、单行法结构不完整,重事中处置、轻事前预防等问题。

对此,应急管理部党组结合职责定位,组织力量专门研究制定了应急管理立法体系框架方案,提出到2023年左右初步形成“1+4”(应急管理法+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法、消防法、应急救援组织法)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骨干框架,其中以自然灾害防治法为主干,逐步形成包括单灾种法律法规的自然灾害防治“小法典”。

截至目前,我国已颁布防洪法、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一系列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还尚未出台综合性自然灾害防治法律。

2022年7月4日,应急管理部曾就新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防治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自然灾害防治法征求意见稿确立了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方针、制度、保障措施,将构建涵盖风险防控、监测预警、抢险救灾、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全过程全方位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体系。

界面新闻注意到,我国部分地区结合实际已经开始探索地方性自然灾害综合防治立法。2021年11月24日,《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草案)》曾提请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另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消息,2023年9月1日,深圳市人大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简称《条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就围绕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统筹协调、适应机构改革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变化作出了一系列制度规定。

袁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中国印发了第4个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重大工程;各有关部门聚焦防灾减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了防震减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地方政府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省级、市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从综合到行业、从国家到地方的防灾减灾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为构建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现代化水平起到了重要的统筹引领作用。”袁艺表示。

此外,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方面,近年来,应急管理部完成了《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预案修订,编制了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参考,正在修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国在总结重大自然灾害应对实践的基础上,将灾害风险普查、会商研判、预警与应急联动、专业力量建设、技术装备攻关、应急物资保障、救灾款物发放等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政策,在全国进行推广,为有力有序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袁艺称。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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