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不意味着医保实现全国漫游

截至9月25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了7226家,全国88%的三级定点医院已联接入网,需要跨省异地就医并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备案的参保人员达到162万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9月26日,人社部就人社部就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行政策解读。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通报,截至9月25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了7226家,全国88%的三级定点医院已联接入网。

去年12月20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据唐霁松通报,截至9月25日,需要跨省异地就医并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备案的参保人员达到162万人,各省归集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8.8亿元。实现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4.1万人次,基金支付5.6亿元,平均为每人次患者减少垫付1.36万元。

对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主要待遇政策,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颜清辉解读为15个字,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

唐霁松介绍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个政策最开始从参加城镇职工的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起步,到目前已经覆盖各项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参合人员。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和异地转诊人员,只要符合异地就医条件,有直接结算意愿,都可以跨省就医住院费用进行直接结算。

会上,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提醒,群众需要参与三个环节——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也就是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第二个步骤选择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最后,就是要医院持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提醒患者一定要用社会保障卡,要持卡办理入院和结算。

黄华波表示,备案作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置条件,把主要是为了提高群众跨省就医的可靠性和成功率。据黄华波介绍,从从各地的调研和反映情况来看,目前70%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失败案例,是因为备案有问题,要么没有备案,要么是这项工作开展以前的备案,没有根据新的要求更新备案信息。

信息中心副主任宋京燕也对社保卡的功能进行了解释。她说,社保卡首先是身份凭证,到异地就医的时候,社保卡可以完成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各类手续,不用本人垫付,直接完成结算工作,起到的身份凭证和结算工具的作用。

宋京燕称,在本地就医时,各个医院已经普遍支持本地就医的持卡结算,异地就医不需要对医院系统进行大的改造就可以实现。而且,持卡就医规范、安全,个人信息不需要外部的录入,而是通过系统从卡内直接调取,避免了外部录入导致的信息偏差,同时,不用做纸质单据的流转,堵塞了基金管理漏洞。

最后,颜清辉还称,解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不意味着全国漫游,如果医保全国漫游,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无序就医。无序就医也会进一步加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试想一下,如果全国人民无论大病小病都跑到大城市、大医院来看,大医院必然人满为患,就会影响真正需要到大医院看病的疑难杂症患者,使得他们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颜清辉表示,在现阶段,由于我们国家不同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好的医疗资源往往都集中在大城市、中心城市,所以我们国家的异地就医现象相对会比较多一点,群众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需求也会大一点,这正是我们现在着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重要意义之一,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就医的问题,还是要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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