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官员被控杀女友 法院以“疑罪从无”判无罪

界面新闻   2016-11-26 12:19
作者:俞琴 ·

11月24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6年度全市法院精品案例评选结果,云南省航务局原处长陈辉被控故意杀害女友宣告无罪案入选。

此前,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3月8日深夜,陈辉在昆明家中,用钝器将穿着睡衣的女友胡祖英杀死。第二天,他开车将其尸体拉到寻甸县红色庄园(另一住所)后掩埋。当天,他还拿着胡祖英的手机给自己发了信息,故意做出胡祖英失踪的样子,制造逃避罪责的假象。公诉人认为,大量的证据证明陈辉构成故意杀人罪。

昆明中院一审认为:此案没有证明陈辉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现有证据仅仅能得出陈辉接触过被害人的血和胶带纸上留有指纹,并不能形成杀人的证据锁链,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据此宣判陈辉无罪。

一审判决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期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判决生效。

在对陈辉案的点评中,昆明中院指出,这是一起在云南省乃至全国均具有较大影响的被告人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社会关注度高。案件审理严格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和证据裁判主义,对证据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在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不能得出被告人故意杀人的唯一结论的情况下,依法做出无罪判决,在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指导意义,体现了刑事司法疑罪从无的原则。

昆明中院自2002年以来,先后评选出14批共191件精品案例。今年,经过全市两级法院推荐和多轮评选,昆明中院从81件参选案例中选出14件精品案例,其中刑事4件,民商事8件,行政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