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7日的这一夜,莱昂纳德·科恩(Leonard Cohen)填满了两万人的体育场,他小跑着上台,开始了演唱会的第一首歌。
他上一次的巡回演出,还是在1993年。
依旧是那一口极苦的意浓风味,老派绅士风度的摘下帽子向四周的观众致意,左手拿起话筒唱起那首《Dance Me To The End Of Love》时,仿佛还是那个上世纪70年代愤世嫉俗的嬉皮士。
唱完歌,他仿佛是在酒吧,面对面和你说着,然后又完美的衔接着下一首。
除了键盘音色的围绕,全场只有科恩的声音对你告白,“我只是另一个雪人,站在雨中,爱你,以我冰雪封冻的爱情……”
一个74岁的帅老男人开着一口迷人的嗓音不顾一切的说着这样浪漫的话,听者的心里早已如同雪人一般,膨胀然后融化了。
还有那首《Suzanne》,他音乐生涯中第一次登台演出的歌曲,当他仰望着上空平静的唱起时,谁还记得第一次演唱时他因紧张颤抖,差点没法唱完这首歌呢?
这一晚的演出持续了3个小时,只有中途短暂的休息。科恩站在舞台上,微微躬着腰,双手依旧松松握着拳头。
每当一曲唱毕,场下响起轰鸣的掌声,他摘帽躬身向观众致敬,带着波澜不惊的表情和幽然的眼神。
黑胶唱片《Live In London》:收录了08年伦敦演唱会的现场录音
2
谁还记得科恩其实是作家出道的呢。
一本《美丽失败者》,评论界大惊:“乔伊斯没有死,他以科恩之名活着……”前加拿大华人总督伍冰枝说,“加拿大不存在真正的文学,直到莱昂纳德 科恩出现。”
1968年出版的诗集《Selected Poems: 1956-1968》,赢得加拿大文学界的最高荣誉Governor General's Award。(最后科恩拒绝领奖)
科恩自画像
他的诗即歌、歌即诗。他愿意耗费五年十年的时间只为静静等待一首歌、一行句子、一字一语的完成。
那首被翻唱无数次的《Hallelujah》,他修改了八十多个版本,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最后成为美国音乐历史上最萦绕心头的歌曲之一。
所以有人说科恩的歌听得多了,顺带还提高自己的书写排句能力,仿如一本大英词典,全套原版的诗词集。
3
他的爱情、忧愁、宗教、政治,都藏在他的歌曲,低沉的唱给你听,即使不懂有些生涩的单词,还是会沉溺在他的情绪里面。
与另几位极具诗人特质的创作歌手比起来,科恩没有Jim Morrison的迷幻颓废,也不似庞克女王Patti Smith的叛逆敏感,更不同于Chris de Burgh的优雅华美,也并非Bob Dylan的任重道远。
他的歌与诗,看似平淡质朴却十分耐嚼。
曾发掘出鲍勃·迪伦和布鲁斯·斯普林斯汀的传奇制作人约翰·哈蒙德在一次约会科恩并听到他唱了几首歌,便立即拍板签约。
1970年的怀特岛音乐节,科恩让全场观众点起火柴,在曳曳火光中唱了那首著名的“bird on thewire”,一曲唱罢,与科恩的歌声一起平息的还有人群一触即发的暴乱,他的歌,让你站在人群中央。
或许他天生就适合唱歌。
仿佛坐在小酒馆的角落,鼻尖飘来一股烈酒味,眼前一位大胡子拉碴,身着深色大衣的沧桑老男人,用那迷人而沙哑的嗓音,唱着深情款款的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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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住在希腊某个岛屿的诗人去世了,时间停留在11月10日,82岁。
仅仅上个月,他才发布自己的第14张专辑《You Want It Darker》。
这个浑身充满着莫名魅力的老男人,穿着整齐得衬衫,白净整齐的头发,脱下礼帽的鞠躬,幽深的声音似乎在对你低吟,这样赋予浪漫的自律,你无法拒绝他。
上个月接受《纽约客》的采访时,科恩说已经准备好迎接死亡......
所以,请带着这些诗意浪漫,继续在天堂迷倒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