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证券150亿元定增按下终止键,“胜通债”等诉讼影响公司当期业绩

2021年该券商营业外支出高达2.07亿元,同比增加1683.87%。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刘晨光

粤开证券终止了150亿定增计划。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粤开证券此番定增可谓一波三折。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多个议案。当年6月10日,粤开证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根据当时发布的议案,粤开证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将主要用于投资与交易类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业务活动发展,以及偿还次级债及其他债务等。

2021年6月25日,粤开证券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21 年7月29日,该券商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彼时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

2021年8月11日,粤开证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2021 年10月20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决定中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不过,2022年4月7日,中国证监会又对粤开证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决定恢复对粤开证券股票定向发行之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截至目前,上述定向发行申请仍处于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核中。

粤开证券表示,因市场融资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公司拟对融资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决定终止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终止,不涉及违约赔偿问题,不涉及向认购对象退还认购款项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粤开证券于今年三月份披露了两次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两次公告均与“胜通债”案有关。而包括“胜通债”在内的诉讼已经影响了粤开证券的当期业绩。

公司公布的2021年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04亿元,同比上升26.8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6亿元,同比减少30.54%。

年报显示,2021年该券商营业外支出高达2.07亿元,同比增加1683.87%,这笔开支拖累公司净利润,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粤开证券表示,这主要是因为民事诉讼预计的损失增加,该项会计指标变动也使得粤开证券预计负债同比增加1.93亿元。

2016年12月1日,粤开证券与山东胜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承销协议》,担任“17鲁胜01”“18鲁胜01”“18鲁胜02”的主承销商。2019年3月15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胜通集团的重整申请,胜通集团所有债务(包括存续债券)均实质性违约。

2021年,部分债券持有者向粤开证券提起了诉讼,诉讼对象包括粤开证券在内的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等,要求各被告就债券发行人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其损失的连带责任。

此外,由于在为胜通集团发行债券提供服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承销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粤开证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周华、陈峰、田启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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