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正值世界海洋日,民间环保组织“自然大学”零鱼翅项目组发布“2016年中国高档餐饮业鱼翅销售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北上深地区不售鱼翅的餐厅占被调查餐厅总数的比重,与2013年上升了17.3%,而其零鱼翅餐厅数量比原来增加68%。
近年来,大量的鱼翅消费导致鲨鱼数量下降,严重威胁到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
国务院2013年底发布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近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持续呼吁和倡导“零鱼翅”。
此次“自然大学”发布的报告,选取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大连、福州、三亚七个城市,从高档餐厅的鱼翅消费状况展开调查,以此来分析鱼翅消费在中国的现状;同时对比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城市2013年与2016年鱼翅消费状况变化。
报告显示,2016年北上深地区不售鱼翅的餐厅占被调查餐厅总数的比重,与2013年比上升了17.3%,而其零鱼翅餐厅的数量比原来增加68%。
报告称,七座被调查城市高档餐厅鱼翅销售情况显示,禁鱼翅的餐厅占调查总量的43.6%。关于不售卖鱼翅的原因,“企业禁止售卖鱼翅”、“为了环保不卖鱼翅”这两类原因最多,分别为21.9%、18.1%。
结合所调查七个城市的鱼翅消费情况来看,大连、三亚两座城市禁鱼翅餐厅的比例突破了50%,比例最高为大连,达到了52.5%。而上海、福州、深圳的禁鱼翅餐厅比例较低,分别为31.5%、32%和37%。
生活在海洋中的鲨鱼有400多种,随着现代化海洋捕捞强度的提高,一些鲨鱼、蝠鲼出现了资源衰退的迹象。为了保护海洋资源,防止过度开发利用,《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已将鲸鲨、姥鲨(2003年2月生效)、噬人鲨(2005年1月生效)、长鳍真鲨、鼠鲨、路氏双髻鲨、无沟双髻鲨、锤头双髻鲨、双吻前口蝠鲼、阿氏前口蝠鲼(2014年9月14日生效)列入CITES附录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口、出口、再出口和海上引进以上10个物种及制品时,须申办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证明书办理通关手续。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对以上10个物种及其制品按照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与其相关的一切捕捞、加工、运输、经营利用行动均需依法办理许可证。
自然大学志愿者蒋忆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人类生存所需的氧气,有一半以上是海洋中的浮游生物提供的。鲨鱼一旦灭绝,其他海洋生物没有了天敌的控制,就会大量吞噬海洋浮游生物。因此,处于海洋生物链顶端的鲨鱼一旦灭绝,将是人类的灭顶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