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将建立,有地市已形成可复制经验

养老服务清单并不是全国“一张单”,而是各地政府根据财政承受能力,根据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服务,因地制宜,因时而异,动态调整。

寿光市文家街道王家大庄幸福食堂。图片来源:寿光市民政局

记者 | 牛其昌

编辑 | 赵孟

近期,《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对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时隔21年再次发布关于老龄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意义深远。

值得一提的是,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各地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此外,清单还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动态调整。

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近日表示,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体现了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作用,“第一个要针对不同的老年人提供所需的、适宜的养老服务,第二个要制定好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对象、标准内容和支出的责任,以便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聚焦老人“急难愁盼”问题

《意见》最大亮点是分类提供多层次养老服务和养老保障。”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张钦昱认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一方面为政府厘清了现阶段最优先、最重要的养老服务内容,另一方面也是一张“责任清单”,要求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起责任,真正做到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的事情有人管、老年人的困难有人帮。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前提是对老年人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从而确定老年人需要的服务项目和补贴标准。《意见》要求,在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部门互认。

界面新闻注意到,早在2017年3月,民政部、财政部在关于做好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就曾提出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并将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纳入7项试点任务之一。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3月至今,包括广东、山东、安徽、贵州和江苏已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逐步具备了在全国广泛铺开的条件,如今已上升至指导性文件的高度。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杜鹏表示,从试点成效来看,该制度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有利于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效率和供给水平。

以山东省为例,2020年6月1日,山东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山东省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老年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并对各级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提出明确要求。

界面新闻梳理发现,《通知》明确了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项目、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普惠型老年人服务和优待项目、养老服务优惠扶持项目等4大类15项具体服务项目。

《通知》要求,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项目包括特困老年人供养标准、特困老年人供养方式,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包括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特殊家庭老年人巡访关爱,普惠型老年人服务和优待项目包括百岁老人长寿补贴、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文体休闲优待、老年人生活服务优待、老年人法律援助等。

其中,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方面,分别对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 元;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 能力等级为2-3级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

省里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下发之后,潍坊市又下发了一个文件,结合上级的要求以及寿光市的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对清单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比如哪个类别老人,每个月奖补多少,可以享受哪些服务等,都是根据寿光当地实际制定的。“山东省寿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荣新对界面新闻表示。

2020年8月24日,寿光市民政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寿光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在山东省发布的清单基础上,进一步针对不同类别的老人,明确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各单位对照清单,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流程,将涉及的项目落实到位。

其中,针对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项目,寿光明确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为1800元,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7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600元。

“养老服务清单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补助标准也会随之变化,每年都会有一个增长机制。”孙荣新表示,以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例,在去年每月不低于870元的标准基础上,今年刚刚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160元。“ 对于以前所谓的‘五保户’来说,每个月1000出头标准应该说是非常好的。

谈及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孙荣新表示,“清单制度实际上是一个指导的政策,明确了你要做哪些事应该怎么落实。清单有了明确的依据,有助于根据清单抓好落实。因为清单是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因此涉及的政策基本都是正在落实或者已经落实的。”

张钦昱表示,养老服务清单并不是全国“一张单”,而是各地政府根据财政承受能力,根据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服务,因地制宜,因时而异,动态调整。

“幸福食堂”经验将推广

在养老服务清单中,除了将老年人分门别类提供服务外,山东省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和寿光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中,还包括“养老服务优惠扶持项目”,明确了养老服务资金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奖补、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等政策。

其中,为解决农村留守老年人吃饭问题,寿光在落实养老服务清单中,专门增设了“老年公益助餐点”补助。这项工作社会效益显著。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底,寿光市65岁以上人口为18.9万人,高达17.2%,其中农村老年人占69.8%,占大头。

寿光市台头镇李王村委会主任张春元对界面新闻表示,由于年轻人大都外出打工,目前农村以留守老年人居多,尤其对75周岁以上的单身老人来说,吃饭就成了一大难题,一般都是“凑合”。2020年9月,李王村在当地设立“幸福食堂”,也就是“老年公益助餐点”,当地老人只需花1元钱,就能享受9元钱标准的午餐。

目前,李王村全村共有63名老人长期在“幸福食堂”用餐,人数占全村老年人口的90%以上。从寿光全市来看,类似这样的“幸福食堂”已有56处,分布在全市一半以上的镇和街道。

孙荣新介绍,自设立之初,“幸福食堂”就采取了委托第三方托管运营的模式,主要由寿光养老服务集团和寿光城投太阳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两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运营。在资金来源方面,采取“市里补一点、村里筹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掏一点”的方式,“幸福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午饭+晚饭”两顿就餐服务。

孙荣新表示,寿光市财政每年将养老服务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给予积极保障,其中去年用于助餐的费用约300万元,今年预计将达到400万元,平均一个助餐点,市财政每年平均配套6万元资金。

“目前县级市财政压力也比较大,按照上级要求,福彩公益金55%必须用于养老服务,而寿光则将全部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不足部分再由市财政通过其他资金列入预算。”孙荣新表示。

根据《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以提供助餐、文化娱乐、生活照料等服务,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场所,寿光市财政每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在运营方面,寿光市财政按服务老年人数给予运营补助,对服务老年人数为10-30人、31-60人、61人(含)以上的机构,分别给予每年2万元、3万元、4万元的运营补助费用。

作为山东首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单位,寿光养老服务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王元治表示,“幸福食堂”作为养老服务清单中的“养老服务优惠扶持项目”,集团主要负责食堂内部的设施配套、厨师管理、餐饮服务等,“运营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达到什么标准,市财政就会将补助拨付至养老集团”。

孙荣新表示,“幸福食堂”的模式未来将得到进一步推广,明年力争让“幸福食堂”覆盖该市每个乡镇,食堂数量达到80处以上,惠及5000余名老年人。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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