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爆红”的任正非、王卫到底打了谁的脸

界面新闻   2016-04-20 16:52
作者:花儿街参考 ·

很难想象这年头还有“无心插柳”的一夜爆红,任正非和王卫做到了。

任正非很低调,深夜上海独自打车;王卫讲义气,为被打员工讨回公道。两件事,两张图,一下刷爆了社交网络。励志鸡汤,各浇块垒,总归是传播了正能量。

对于“总想整个大新闻”而不得的公司和个人,华为和顺丰凭借这么两件未经设计的“小事”一下冲到了品牌形象的新高点,着实令人艳羡。

可恨这种成功却无法复制。以往每有刷屏级的事件传播,总有业内人士出来煞有介事分析其传播路径、炒作手法。而任正非、王卫的爆红,纯粹是这两家公司实在太强大,而两位领军人物又实在太神秘。

是“反常”让任正非和王卫一时间万众瞩目,在这点上他们和其他“网红”并无二致。如今,企业家都忙着为自己代言,或让老婆为自己代言,让明星员工为自己代言,兵马未动,发布会先行。 他们这样讷于言而敏于行的,自然成了“一股清新的风”。

韬光养晦、厚积薄发,其实是很老的道理了,但在人人忙着“颠覆性创新”的时候,早被忘了。

这是两个向来远离媒体与的人。任正非第一次接受国内媒体的采访,好像是2014年华为在美国被制裁,他出来发声说“美国打压的不是华为,而是中国”。王卫则有过18年不接受媒体采访的纪录。

任正非是40岁以后才创业的,这点和娃哈哈的宗庆后一样。

同时,这又很不符合现在的一个流行观点,就是“成名要趁早”。

一位将自己定义为“第一位接受IDG投资的90后创业者,90后创业的概念就是从我这儿开始”的创业者,曾经在刚刚完成了某一轮融资、春风得意时对我说,“马云、扎克伯格这些人都是在25岁左右创业的。一个人过了30岁就不要创业了”。

说真的,年初他公司出问题大幅裁员时,我暗爽过。

“我是在生活所迫、人生路窄的时候,创立华为的。那时我已领悟到个人才是历史长河中最渺小的。人感知自己的渺小,行为才开始伟大。”任正非1987年以2万元创立华为,到如今近30年。华为也成长为中国最有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之一,是码农们又爱又恨的“血汗工厂”。去年销售收入3,900亿元,净利润369亿元人民币。任正非的个人身家也达到了110亿。

王卫就像另一个任正非,同样的神秘、铁腕、专注。

和任正非一样,王卫也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7岁时随家人定居香港。高中毕业后,他就在叔叔的工厂里打零工。

上世纪90年代,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后,大量香港企业工厂内迁,当时60%都落在广东地区。王卫乘自己身份之便,时常帮人做夹带通海关,香港人俗称“水货佬”。一开始他用背包,等到用拉杆箱都还是带不完货的时候,王卫意识到,这算是个巨大的商机。1993年,王卫在广东顺德创建顺丰速运,公司的原始资金是王卫找父亲借的10万元人民币。当时公司加上王卫也只有6个人。到1997年,行驶在通港公路上的快件货运车有70%都属于顺丰的业务。再后来就是买飞机送快递了。

但他们有一点不同,就是王卫大概不会深夜独自在机场打车。他身边永远跟着四、五个保镖,据说是当年顺丰从加盟改为直营模式时,因强制收回加盟店,得罪了黑社会。

也是这几天,著名天使投资人徐小平老师在演讲中说,“papi酱是互联网时代的鲁迅”。

“papi酱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网红,投到papi酱的人也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投资界的网红,我指的是我。我觉得她这种对国民性的一种弱点的批判,有点像鲁迅。我觉得papi酱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轻松版的鲁迅,她已经深入人心。”

槽点满满的一段话,但Papi酱很幸运,因为她忽然被广电总局要求整改,还真有了点当代鲁迅的意思。

“网红”这个概念,现在是红透了。红到了什么地步呢?就是在徐小平看来,过去创业,是先有商业、先有现金流,后有品牌。而网红时代创业,是先有品牌,那些先拼命做产品的创业者“没戏了”。

“网红时代,我们是先有品牌,先占领人心,先确立魅力人格体,先让人们追捧你,然后我们再从后面给用户、给消费者带来他们所需要的产品,丰富他们的生活,增加他们的乐趣。最后创造生活的幸福感。

所以当我看到网红崛起的时候,我当时想我们投的那个公司,几乎每一家公司他们都做错了,他们都是先拼命做产品,做完产品以后然后一家一家敲门去推销、去卖,找媒体、找名人帮他们推,像我的微博也经常被大家说,老师推推这个吧,推推那个吧。说实话,很勉为其难。

而每次这个时候,我觉得这个创业者就没戏了。因为当你的产品的唯一目的就是让亿万用户知道你,让广大市场使用你,最后最好的是让消费者热爱你、喜欢你,把你的产品作为他生活的一部分,作为他的习惯,这就是品牌的力量。但是按照传统的做法,按照俞老师的做法,你就得把全国的电线杆给包下来。俱往矣。

你要做的就是利用自媒体、新媒体、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利用今天我们能够得到的移动互联网里边的一切手段,迅速的让你的产品、让你的公司、让你的品牌被亿万人民知道。

而这一切已经成为可能,已经被网红证明,并且必将被更多的网红证明。最后我觉得可能每一个创业者都应该是一个网红。

每一个创业者都应该成为网红,都可以成为网红。如果你不具备成为网红的能力、潜力、魅力、影响力,那就不要创业了。因为创业创什么?创的是品牌。”

在价值观混乱的变革时代,唯“事功”论似乎起码是个明确标准。但贩卖如此庸俗的成功学,真的能让这个世界变好吗?我假定天使投资人和创业者的追求都是为了让世界变好,毕竟,他们已经很有钱了。

徐小平这样的品牌论,能举出的最好的例子就是陈欧罢。想当年陈欧“为自己代言”开风气之先一飞冲天,做品牌做得多抢眼,今又如何呢?售假丑闻、私有化风波。

如果说创业就是做品牌,那么目力所及,这一年来,谁最舍得漫天撒钱做品牌,谁最肯重金请人做公关,也就是p2p公司了。又当如何?俱往矣。

当一众创业者琢磨着怎么利用微信平台,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网红,让自己的创业之路更顺畅时。比较可口可乐的是,缔造了微信的张小龙,是否着意做过一天网红?

张小龙是长得很有特点的那种人,本人极沉默寡言。大约是不符合徐小平老师提出的“成为网红的成为网红的能力、潜力、魅力、影响力”。可是我们不是深深爱着、依赖着并折服于微信这款产品么?

能让许多人爱上你,这大概是造物主的一份恩赐。或者有一张迷人的脸,或者有一颗魅惑的心,或者有一份领袖气质。

而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让一个人爱上自己都不一件好搞定的事,别说让一群人爱上你了。

况且,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陈欧当时靠着脸获得的优势,今天就会被打脸。罗永浩说多了情怀,情怀就会被他玩坏。

这个世界,谁都没比谁多傻三分钟。用户会对网红创业者会产生审美疲劳,却不会对办公室的打印机和电脑产生审美疲劳。

因为它的存在,本身就具有工具价值,并不依赖感官上的“刺激感”。

当然,我并不是说营销与传播不重要,只是它真的没有你想的那么重要,没有今日被定义的这样重要。

今天几乎所有国内互联网公司的发布会,都要搞成苹果那样穿个T恤衫满场溜达。不做粉丝经济,不聊聊小米的参与感,那简直就是要被拍死在沙滩上。苹果与小米诚然是营销上的成功,背后却更是产品的牛逼。

(顺时针方向依次是小米、锤子、乐视、360发布会)

创业的苦楚与魅力,都在于这像在迷宫中打转,不停的试错、不停的撞墙。这从来都是看不清前路的远方。而传播却是这条创业苦旅上,看上去最立竿见影、风光满满的一环。

人在下意识总会去做最容易的事,乃至依赖于最容易的一环。这是投机,却也是人性的暗区。

而对于那些投钱给你的投资人们来说,你创业成功千百倍回报自然是上上签。可若是你创业不成,却把自己打造成了知名创业者,他的投资至少也算做过一次PR。

奉上一句花儿街参考最欣赏的任正非鸡汤,“在大机会时代,千万不要机会主义,我们要有战略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