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离婚率连续12年攀升,如果在离婚程序上增加3个月缓冲期和调查期,能管用吗?
跟踪青年婚姻30多年的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杨雄认为,这是个不错的提议,但不能一概而论,要对离婚原因进行更加精准的分析,比如家暴者必须分分钟离。
据澎湃新闻报道,针对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的现象,刘璠等7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离婚登记程序中增设3个月缓冲期和调查期,从制度上减少“假离婚”和冲动性离婚。
7位代表引用数据称,从全国情况看,2014年依法办理离婚363.7万对,比上年增长3.9%,离婚率已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从江苏情况来看,2014年离婚17.9万对,近12年来离婚人数增加了14.2万对,增长了3.8倍。调查显示,80后成为离婚主力军,冲动任性离婚、规避政策离婚等草率对待婚姻的现象大量存在。
据其分析,夫妻离婚的原因除了夫妻性格不合、有婚外情等主观因素,我国登记离婚条件过于宽松,手续简单、成本低廉也是离婚率持续走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此,建议《婚姻登记条例》中行政程序离婚“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修改为“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3个月缓冲期和审查期满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从制度上减少政策性离婚和冲动性离婚。
代表们的这些建议能否得到采纳还不得而知,而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离婚现象?如何看待中国的离婚率连续12年攀升的现象?有专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杨雄指出,对离婚现象的讨论事实上已经持续了40多年。1980年《婚姻法》颁布前后,社会出现了一轮离婚潮,其中“遇罗锦离婚案”更是掀起了社会大讨论。遇罗锦因与第二任丈夫没有共同语言,“没有爱情”而提出离婚。当时的舆论一边倒,称其为“一个行为不检点的女人”“一个堕落的女人”“女陈世美”。
杨雄指出,40年前,人们将离婚当成一个重大的社会伦理问题看待。到了现在,人们对离婚的看法不再是仅仅从伦理道德层面出发,而是将离婚作为个人的事,“更加符合人性”。
所以说,离婚不见得是一件坏事。《婚姻法》既赋予人们结婚自由,也赋予人们离婚自由。
但是,在杨雄看来,现在年轻人草率离婚,则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离婚变成很不严肃的事情,把婚姻看得不慎重,有些人甚至在去结婚的路上就分手了。”
中国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杨雄向界面新闻记者介绍,有研究表明,假离婚的“政策性离婚”在近两年高房价时代确实有所增长,但绝对不是主流。绝大多数夫妻离婚是因为感情破裂,其中婚外恋是导致离婚攀升的主要原因,性格不合其次,少部分人是因为性生活不和谐,极少部分属于“政策性离婚”。
那么,设置3个月缓冲期和调查期是否能降低离婚率?
7位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增设婚姻缓冲期,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当事人因一些生活琐事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决定,引导婚姻当事人慎重对待婚姻;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杜绝“假离婚”。因为很多“假离婚”的目的具有时效性,若无法及时离婚,其“假离婚”的目的也就无法实现。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圆圆认为,设立离婚缓冲期,应能降低假离婚比例;增加离婚成本有利于家庭稳定,促进家庭和谐。
杨雄指出,设立缓冲期的做法早前已有学者提出,固然是降低离婚率的办法之一,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因家暴离婚,以及离婚中涉及重大财产分割等利益事项的离婚,情况瞬息万变,若对此设置3个月缓冲期,或将导致不良后果。因此,必须考虑到办理离婚人群复杂的个人因素。他建议,3个月缓冲期若上升到政策层面,那么必须做一些案例剖析,出台精准、精确的细则。“不要影响到正常离婚,真正需要马上离婚的婚姻要判断得更准确。”
此外,他曾考察过江苏常熟民政局。民政局在一楼设置结婚登记厅,二楼设置婚姻调解厅,三楼设置离婚办理厅。“考虑到冲动性离婚的问题,他们进行了空间上的分分隔,请专业的婚姻律师、心理咨询师进行调解,调解室布置得很温馨。”此外,也有一些城市推出了离婚网上预约制度,相当于为冲动性离婚设置了一道防火墙。
杨雄认为,目前年轻人普遍缺乏道婚姻教育,应该从结婚到离婚全道工序上做得更加细致。刘圆圆也提到,陷入困境的夫妻在办理离婚之前很少有向外求助的意识,她建议发生矛盾和危机的夫妻不妨去找专业咨询师做婚姻家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