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十四五”将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进博会在线

宗长青透露,“十四五”时期,国家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大向国家级经开区赋权力度,发挥其开放型经济“主阵地”作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杨舒鸿吉

2020年11月5日,在第三届进博会外商投资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透露了我国“十四五”时期促进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划。

宗长青透露,“十四五”我国将就此拟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绝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让中国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共享的市场、大家的市场”。无论国际上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全球化如何回潮,我们都将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开放的中国市场必将为外商提供更多的投资机遇。

二是持续完善外资管理体制。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建立与新的外商投资法相适应的外资管理体系和制度,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持续加强开放平台建设。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大向国家级经开区赋权力度,发挥其开放型经济“主阵地”作用。支持北京市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在全国增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是持续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严格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继续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假冒伪劣和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网络,有效维护外商合法权益。

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竞争力就是国际竞争力。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和通行经贸规则,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商签自贸协定、投资协定,坚定不移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要通过打造更优开放环境,使中国开放的决心让外商放心,开放的政策让外商受惠。”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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