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的遗嘱被确认无效

遗嘱是很好的传承工具,很遗憾大部分人不懂得它的价值。

来源:视觉中国

过去中国人特别忌讳谈论生死,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度加快,疾病与意外让人们的危机意识增强,年轻人都开始提前为自己立遗嘱了。

很多老人为防止子女因财产起纠纷,也为了减少子女将来继承财产的繁琐手续,他们选择生前立下遗嘱。

然而,据最高人民法院统,在全国审理的遗产继承案件当中,遗嘱被确认无效的占60%。 

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似乎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不懂法律知识。容易导致遗嘱无效。

小A和小H闪婚了,但几年后他们的感情出现问题,小H的父母名下有不少财产,为了防止他们去世后财产会有部分落入女婿手中,他们搜索了一下解决方案,于是给提前立好遗嘱,声明他们死后,财产只有小H继承。

小H的父母不久后因为意外去世,作为家中独女的小H手持遗嘱,准备将父母的身后财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这时,正离婚闹分居的丈夫小A突然跳出来,说这些财产有他一半。

小H当然不会把钱给对方,于是小A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小H继承的财产。这时,小H拿出父母生前写的遗嘱,说财产是给自己一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小A早就咨询过律师,小H的父母本来就只有小H一个孩子,但这份遗产是小H在婚内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应当分。

裁判的结果大家可以想象:法院认为,涉案财产在小A和小H婚姻存续期间因继承所得,且遗嘱中并未明确财产只归小H一人所有,并排除配偶小A的权利,因此,财产应属于小A与小H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如今婚姻关系越来越不牢靠的今天,很多人两口子感情好的时候,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不分你我。一旦感情不好的时候,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我爸妈的也是我自己的,跟你没关系。

这种缺乏法律意识的想法很容易引发后续的纠纷,上述案例中为何法院会判决遗嘱无效呢?

关键就在于“被继承人有没有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自己子女一人继承,子女配偶不享有任何权利。”

千万别小看遗嘱的重要性,它是非常专业的法律文书。

很多人误认为立遗嘱是很简单的事,其实立遗嘱要求很高,立遗嘱人不懂法律知识的话,很容易导致遗嘱无效。

有些老人为图省事,盲目相信网上的遗嘱范文,甚至直接照着抄一份,殊不知,遗嘱有着严格的格式和书写规范,一个词用不对都可能导致遗嘱失效,所以,提前咨询专业律师非常必要。

遗嘱的核心很简单,通俗讲就是自己的东西要给谁,但‘东西’和‘人’等等要有唯一性,遗嘱才有效。

 

来源:埃孚欧财富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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