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3条措施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到2022年底占商品住宅计划比例不低于80%

5月26日,海南省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从政策监管机制、产能布局、科技创新引导、容积率奖励、监督与问责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共涉及政策措施13条。《通知》第四条提出,到2022年底,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80%。经申请并由海南省住建厅审核确定达到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项目,可适当增加该项目年度商品住宅计划指标,该条款是对装配式建筑推广中存在问题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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