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据上海清算所公告,法院裁定批准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工集团)、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及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
公告显示,2019年9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等三家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鉴于重整事项推进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管理人及债务人重整工作严重受限,无法在柯桥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3月12日,柯桥法院裁定精功集团等三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