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3月7日晚,山东省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公告》,自2020年3月7日24时起,将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

据悉,响应级别调整后,山东省保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机制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的总体部署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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