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国瑞涉嫌非法集资,投资者需谨防“伪私募”

2月17日,深圳证监局公布了一份关于个别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警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吴绍志

编辑 | 张一诺

2月17日,深圳证监局公布了一份关于个别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近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布了《关于“中金国瑞”基金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件通报》,指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圳市中金国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国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的侦查近况。

公安局通报中表明,2020年2月7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秦某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对郑某明等9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警方已依法采取查封涉案房产、扣押车辆和冻结涉案账户等措施,并将继续追查涉案资产及资金,并且还将全力收集其他涉案人员的犯罪证据,并依法开展持续打击。

此外,从深圳证监局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看,除上述“中金国瑞”案件外,目前辖区已被深圳公安部门通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还有6家,这些机构形式上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上是涉嫌非法行为的“伪私募”,需要坚决依法查处并予以清除。

在调查基础上,深圳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切实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审慎判断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状况及专业水平,擦亮眼睛识别各类“伪私募”,不要受保本保底和高收益承诺等噱头所诱惑,主动避开“凑单”“拼单”等各类陷阱,谨防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对于行业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圳证监局提醒称,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以“中金国瑞”等案件为鉴,切实增强合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以私募基金名义兜售“明股实债”“明基实贷”等性质的产品,不得侵占、挪用基金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不得以私募基金为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已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并及时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Wind资料显示,中金国瑞成立于2011年10月19日,注册资金1亿元,实控人和法定代表人皆为秦鹏。

附件:关于“中金国瑞”基金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件通报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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