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问题水泥”涉事企业与校方达成口头赔偿协议,并向校方道歉

校方表示,学校只要求企业支付直接损失,对于因工程延期造成的学生流失等间接损失未予追究,具体数额暂时不便于对外透露。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河南一中学修建校舍遭遇问题水泥”事件官方调查结果已发布,因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涉事企业两名主要当事人被控制。界面新闻从河南鹿邑志成实验学校获悉,双方已达成口头赔偿协议,待赔偿款项付清后,学校将不再追究涉事企业的法律责任。

2019年3月底,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志成实验学校在建设学生宿舍楼时,发现使用了“海固中联牌”水泥后混凝土长时间无法凝固,一些“凝固”的水泥块单手就能捏碎,遂举报至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对该批25吨水泥抽样、封印、专车送往安徽省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报告认定该批水泥不合格。

7月11日,枣庄鹏源建材有限公司胡姓负责人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曾坚称,其公司生产的水泥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公司是合法企业,包括环评、安评、生产许可证等,不缺少任何一个手续。出现这样的问题,可能是因为调试不当的原因。”

针对此事,2019年7月28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通报称,经查,枣庄鹏源建材有限公司(下称“鹏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目前两名主要当事人已被控制。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已督促鹏源公司与河南鹿邑志成实验学校(下称“志成实验学校”)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该公司已派出工作人员赴鹿邑县和校方协商,已达成赔偿协议。

7月29日,志成实验学校校长张光启对界面新闻证实,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鹏源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法律顾问与学校就赔偿问题已达成口头协议,但是赔偿款项尚未到位,“企业曾承诺一周之内付清赔偿款,待款项到位之后,协议才会生效,学校方面届时将不再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张光启表示,学校只要求企业支付直接损失,对于因工程延期造成的学生流失等间接损失未予追究,具体数额暂时不便于对外透露。

此前,鹿邑县志成实验学校向水泥生产厂家鹏源公司索赔共计33万余元。张光启对界面新闻表示,索赔方案是学校依据施工成本、用工合同、当地工资水平认真核算出的,没有过高要求。包括首次预制材料费和机械、人工费,清除“假水泥”费用,赴淮阳、商丘、亳州6次产生的化验费及相关费用,合同延期赔偿费,技术监理、看场人员工资,因工程延期造成学校管理、学生流失、赔偿及退费等,截至6月13日,共计33.2763万元。

“虽然赔偿的金额与实际损失有差距,但学校还是认可了企业的赔偿方案,不会再提过高的要求。此外企业也向学校道了歉,态度还是比较诚恳的。”张光启表示。

谈及学校新宿舍楼的建设进度,张光启表示,建筑主体已经封顶,目前正在准备进行内部装修。根据县教育局的要求,学校争取在8月20日开学之前完成施工。此外,近日一家来自北京的建筑公司主动联系该校,提出将无偿帮助学校对宿舍楼进行内部装修粉刷。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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