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严重消防违法失信者将被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意见》已于今年5月30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回应了消防执法工作中审批难、执法随意、消防中介行业垄断等问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何香奕

2019年7月2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两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进行解读。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消防审批、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等信息将被记入信用记录,严重违法失信者纳入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意见》已于今年5月30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回应了消防执法工作中审批难、执法随意、消防中介行业垄断等问题。

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介绍,《意见》提出强化重点监管,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和领域,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和多次违法记录的单位,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有奖举报,鼓励群众发现和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同时,加强信用监管,将消防审批、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等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者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严格火灾事故倒查追责,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以及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琼色表示。

《意见》还提出,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同时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

琼色称,“据初步估算,这些措施实施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针对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在取消事前审批后可能会出现的违规营业问题,琼色指出,应急管理部将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作为公众聚集场所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承诺的法定依据,以及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如果发现场所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同时记入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撤销审批,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并从重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中将13种消防产品调整出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同时向社会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

据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介绍,此次调出的13种产品基本是消防部门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产品,还有一些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较少,同时质量也较稳定。现在目录中只保留了与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等3种产品。

“通过改革,预计减少7万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涉及企业1万余家,将大幅降低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刘卫军表示,之后,市场监管部门对保留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将进一步强化CCC认证监管,重点查处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以及伪造、冒用、买卖CCC认证证书的行为,确保CCC认证“保安全”“保底线”。

在执法队伍管理方面,《意见》明确,要制定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消防人员及近亲属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消防部门与消防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现职消防人员一律不得在消防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离退休人员在消防行业协会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消防部门管理的科研、认证机构一律不得开展与消防执法相关的中介服务。

会上,琼色还介绍了今年“七下八上”主汛期的总体救援情况。据悉,入汛以来,全国受强降雨影响地区的消防救援队伍共参加抗洪抢险救援的作战行动3187次,出动指战员31797人次,出动消防车(舟、艇)6410辆(艘)次,营救遇险被困群众15046人,疏散转移群众46777人。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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