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家“没”了?都怪名字“大、洋、怪、重”

在各地对不规范地名、项目名开始着手清理整治之时,成都这些具有“大、洋、怪、重”的项目名又该如何整治呢?

文 | 界面四川 华苓 晓晨

近日,根据2018年年底国家民政部、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陕西、海南等多地全面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 (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崇洋媚外的“洋地名”、怪异难懂的“怪地名”以及重名同音的“重”地名)等不规范地名的建筑名称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其实早在2014年10月,成都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管理局、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建筑物备案名称(一)不得使用有损国家尊严,妨碍民族团结,宣传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德以及易产生误解、歧义的词语;(二)不得使用人名或外国地名;(三)一般不得使用冠有“中国”、“中华”、“国际”、“世界”等词语;(四)一般不得使用具有国家机关所在地、有特定含义标志性建筑物名称和特定政治色彩的词语;(五)不得使用帝王称谓、官衔、职位等词语;(六)不得侵犯他人的名称专用权,不得使用非本企业拥有的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国际著名品牌名称;(七)使用外文音译命名,原意应当健康,中文名称无不良含义,且不致产生歧义;(八)使用国家明令保护的标语、文字,必须征得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九)冠以本市行政区划名、著名区片名的,应在该区域范围内;(十)中心城区区域内或其他区(市)县区域内建筑物名称不得重名、同音,不得在已有同类地名前增加或减少“大”、“新”、“成都”之类的词。

为何开发商对此置若罔闻?

或许,对于开发商来说,一个项目的推出好似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所以对于开发商而言,项目从拿地那一刻起,大家就在思考起一个怎么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才能配得上自己即将诞生的“孩子”。

那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项目名自取名那一刻起,其实就注定了将成为了开发商的“套路”。毕竟对于开发商来说,一个“霸气外露”的项目名,既能吸引消费者眼球,显现楼盘特质,也能把这些“高大上”的名字第一时间传递给消费者,直接或间接带动项目销售。

实际上,这些项目名真的可取吗?

在各地对不规范地名、项目名开始着手清理整治之时,成都这些具有“大、洋、怪、重”的项目名又该如何整治呢?

界面四川将持续关注。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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