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再次审议,网络时代如何保护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在人格权编草案中,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首次单列成章,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旨在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是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仍需法律进一步界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为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格权有望以“独立成编”的形式纳入民法典。

据新华社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2019年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将再次提请审议。值得关注的是,对于人格权是否应当独立成编,业内一度存在争议。此外,针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草案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单列成章,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保护。

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包括六编,即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经济社会活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规范”。其中,人格权单独成编,位列物权编、合同编之后,这是我国首次对人格权的民事权利进行系统编纂。

人格权编初审草案对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五大方面的权利作出了规定。此外,针对实践中反映较多的问题,草案还对法定救助义务、人体组织器官捐献、禁止性骚扰等问题作了相关规定。

近年来,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一直被视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人格权保护的呼声和期待越来越多。然而人格权是否应当单独成编,一直存有争议。

“关于是否设立人格权编,经研究认为,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草案说明时表示,人格权编草案顺应人民群众对人格权保护的迫切需求,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基础上,对各种具体人格权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为人格权保护奠定和提供了充分的民事请求权法律基础。

据中国人大网消息,在人格权编草案初审的分组审议中,常委会委员们认为,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发展和创新,是对人格尊严民法保护的深化,有利于促进人格权的司法保护。“在世界民法典立法史上具有创新意义和中国特色,实践意义和时代意义都非常重大。”

沈春耀表示,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总结我国现有人格权法律规范的实践经验,在民法典中增加人格权编是较为妥当、可取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对界面新闻记者指出,全国人大决定在民法典中将人格权单独列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可以更加突出公民的权利;第二,可以让公民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第三,督促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切实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

而另一种声音则认为,人格权与人格有本质联系,与其他民事权利有本质区别。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曾撰文表示,人格权不能依权利人的意思、行为而取得或处分,不适用民法总则编关于法律行为、代理、时效、期日、期间等的规定。如果人格权单独设编,就违反了民法典总则与分则的逻辑关系。

据中国人大网消息,在充分肯定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基础上,有常委会委员认为,人格权编还有一些问题应进一步研究厘清,从体例上应当将人格权编放在各分编之首。

乔新生对此表示,传统的民事权利分类方法是将民事权利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主体密切相关。因此,在规定民事主体的内容之后,自然而然地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在人格权单列的背景下,将该分编的位置提前是可以理解的。

针对当下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格权编草案中特别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中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公民的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自从学术界提出隐私权这个概念之后,各国的立法都高度重视隐私权的保护。但是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隐私权从来都不是单独存在,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隐私权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乔新生说,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个人信息在不同的场景下是完全不同的。在互联网络时代,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在立法方面的确需要认真考虑。”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人格权编草案首次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单列成章。乔新生认为此举有利于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有着直接的关系,欧洲联盟通过的有关数据保护条例,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旨在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可是在我国电子商务法中规定了电子商务企业应当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但是个人信息和隐私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需要人格权编进一步界定。”

按照民法典编纂的工作的“两步走”计划,包括人格权编草案在内的民法典最终将提请2020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谈及下一步的审议,乔新生认为,人格权单列会产生许多新的司法解释,如果单纯将教科书上的一些概念变成人格权编的法律规范,那么最终很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许多问题。因此,在讨论民法典中人格权问题的时候,最好能够列出有关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制定法律规范或者法律条文,否则很可能在未来的法律实施中需要大量的司法解释。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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