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祥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模范机关创建

3月29日,2019年广东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召开。

文 | 广东司法行政

3月29日,2019年广东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召开。根据会议安排,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曾祥陆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曾祥陆表示,2018年10月以来,重新组建的广东省司法厅党委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做到“四个坚持”,落实“四个同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夯实机构改革政治责任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坚持政治建设统领

同步谋划党的建设和机构改革

广东省司法厅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机构改革全过程。坚持机构改革推进到哪里,党的建设就引领到哪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把党建工作紧密融入机构改革的组建转隶、集中办公、挂牌运作、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等各个关键环节,确保党的建设与机构改革协调推进、有序落实;制定《机构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健全制度保障机制,明确了谈心谈话、思想动态研判、建立联系人、定期报告等党建工作制度,保障党建工作和机构改革“两手抓、两手硬”;细化分解各级党建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同步建立四级挂钩督导制度,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厅党委带头负总责、党委书记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统筹推进、党支部具体落实、党员干部个人积极配合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枢纽型网络化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建工作责任与机构改革责任一肩担当、一起落实。

坚持夯实党建基础

同步设置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

广东省司法厅紧紧围绕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把同步设置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作为重中之重,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在“三定”规定印发前,梳理原司法厅、法制办和依法治省办的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与机构人员转隶同步进行,理顺管理隶属关系;细致做好转隶中的党员登记造册、工作资料移交、党费移交和账户变更等工作,确保有效衔接;在“三定”规定制定中,优化设置党的工作机构;在“三定”规定印发后,同步推进机关党组织设立工作;按照党章党规,同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达标创优工程,以健全的党组织推动省司法厅党建工作在改革中进步,在发展中提升。

坚持选优配强

同步配备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干部

广东省司法厅结合落实新“三定”,同步选优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格落实政治考核制度,切实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的好干部选配到党支部带头人队伍和党务干部队伍中来,以“头雁工程”形成“头雁效应”;及时召开干部大会,对现任和拟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任职意向调查,使广大党员干部无论“进退留转”都心平气和、心服口服;注重原司法厅和原法制办干部配备上的平衡协调,党支部负责人、支委班子成员和党务干部所占的比例都大致均衡,确保人员团结、人心融合。

坚持服务改革大局

同步开展党建工作

广东省司法厅还围绕服务机构改革大局,结合模范机关创建,以“身共处、情相融、心相通”为主题,组织各支部同步大力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金点子”意见征集活动、纪律教育、趣味运动会、专题党课教育等“六个一”党建活动。

2019年初,在全体人员按新“三定”规定到岗到位、标志机构改革圆满完成之际,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曾祥陆讲授了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党课,动员全厅党员干部紧扣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坚定政治信仰、服从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重整行装再出发,团结一致向前行,大力实施模范机关创建“四大重点行动”,推动党建、改革、业务“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优秀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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