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通报六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日前,陕西省纪委通报了6起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文 | 陕西日报 屈荔鹏

为推动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日前,陕西省纪委通报了6起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安康市石泉县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杨峰魁违规收取服务对象费用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杨峰魁以单位经费紧张为由,以多种方式违规向承揽残联业务或项目的技能培训学校、商贸有限公司、精神病院等单位收取费用,共计12.88万元。2018年5月,杨峰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原副院长陶红胜以权谋私问题。2012年至2015年,陶红胜利用职务之便,为几家民营企业承揽科研项目提供帮助,分别收受刘某20万元、吴某16万元财物和陈某6.5万元。2018年6月,陶红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9月,被解除与研究院的劳动合同;违纪资金被收缴,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被司法机关处理。 

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段家湾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建国以权谋私问题。2010年至2016年,陈建国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建筑企业承揽县镇村工程、申请资金和拨付工程款等提供帮助,收受该企业有关负责人罗某、赵某和李某的感谢费,共计12万元。陈建国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3月,陈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被司法机关处理。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文清与妻子郭凤莲(府谷县总工会原常务副主席)违规参与营利活动问题。2011年9月,郭凤莲向某煤矿司机丁某提供了政府实施煤田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相关信息,并以入干股形式与丁某合伙申请项目。此后,在杨文清的帮助下,丁某获得该项目经营权。2014年至2016年,杨文清与郭凤莲以项目“红利”为名,从丁某处获得巨额回报。2018年11月,杨文清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12月,郭凤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昆明路派出所户籍办理管理粗放、措施不力问题。2017年3月,西安市户籍新政出台后,昆明路派出所服务意识差,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办理户籍中的困难,造成群众排队等待时间长的问题,甚至出现1小时才挪动10米的情况。群众心有怨气。这种情况也多次被媒体曝光。2017年6月,该所分管副所长王辉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所长房立武被调离岗位。 

延安市宜川县英旺乡英旺行政村刘庄村党员高金龙阻挡施工车辆、索要钱款问题。2018年5月,高金龙与多名村民以某油气勘探公司车辆路过耕地造成污染为由,多次阻挡施工车辆通行;在收取该公司7.5万元补偿费后,再次阻挡该公司施工车辆通行。2018年5月,高金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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