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全国1/10海湾受到严重污染

报告建议,需进一步加大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工作力度,确保2020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左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我国近岸局部海域污染较为严重,全国约十分之一的海湾受到严重污染。

上述结论来自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8年9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8个省(市),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于201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提交报告。

报告指出,中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状况整体改善,IV类和劣IV类水质海水面积连续5年呈下降趋势,由2012年的9.3万平方公里减少到2017年的5.2万平方公里。

不过,中国海洋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报告称,当前,我国近岸局部海域污染较为严重,海洋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全国约十分之一的海湾受到严重污染,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足40%,约42%的海岸带区域资源环境超载,部分地区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等生态系统破坏退化问题较为严重,赤潮、绿潮等生态灾害多发频发,溢油、危化品泄漏等环境风险持续加大。

据报告内容,上述情况原因主要为入海排污口设置与管理问题突出、陆源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海上污染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相对滞后等。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入海河流水质整体状况为中度污染,21%的入海河流断面为劣Ⅴ类水质。其中,广东省珠江口海域汇聚了全省入海污染物总量的83%,练江、深圳河等入海河流均为劣Ⅴ类水质。而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入海河流管理,使入海河口水质处于良好状态。

对于排污口管理而言,检查组发现,入海排污口底数不清,相关职能部门对入海排污口认定不一致问题突出。例如,海南、上海等多地上报的入海排污口数量与国家海洋督察中排查出的入海污染源数量存在较大差距,大量入海污染源未纳入监管。

近岸固体废物污染同样形势严峻。报告称,海漂生活垃圾和岸滩堆存工业废物未得到有效处理。检查发现,广西北海市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大量强碱性冶炼废渣堆填侵占滩涂约600亩,瑞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废渣综合利用之名进行违规倾倒。

不仅仅是陆源污染,报告显示海上污染防控措施执行同样不到位。报告指出,尽管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海水养殖场建设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广东省近90%的养殖用海未纳入海域使用管理,大多数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养殖场未按要求开展环评。浙江省慈溪市海湾非法养殖1.2万亩,多年来地方政府鲜有监管。

另外,大规模违法违规围填海活动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系统,使滨海湿地大面积减少,自然岸线锐减。河北省2002年以来累计填海造地3万多公顷,空置率68%,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足15%,远低于35%的国家要求。受旅游及周边开发建设项目影响,海南省三亚湾部分岸段出现沙滩黑化和岸线侵蚀现象。

报告建议,需进一步加大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工作力度,确保2020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左右;强化陆海统筹,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强化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和船舶港口和岸滩污染整治等。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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