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唐与华电不宜合并的三大理由

两个业务雷同的发电企业简单合并,不仅难以形成产业链协同效应,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还有违于当前的改革精神。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王高峰

江湖话说“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几年中央企业的合并潮正在上演上述规律。

昨日,大唐与华电已经合并的消息,不知经哪位大仙加工酝酿,添油加醋,形成晚间刷屏,甚至董事长人选都已定好,消息一经传出,便在众多不靠谱的小号之间竞相传播,以至于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两企业合并已确定无疑。

且不说这次谣言出自哪里,单凭常识判断,这两家发电央企合并的价值就令人质疑,除非决策者头脑发热,强制拉郎配,否则很难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也有悖于当前的改革精神。

大唐与华电不宜合并,至少有以下三个理由。

第一,两企业资产几乎雷同,合并后难以形成产业链协同效应,不符合中央企业整合的初衷。

大唐集团和华电集团都是标准的发电巨头,其资产包含了除核电之外的几乎所有电源形式,在传统的五大发电企业中,分别位列第二和第三位,两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大唐集团目前装机容量为1.42亿千瓦,华电集团装机容量为1.48亿千瓦,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规模也相差无几。双方都以火电为主,尽管在新能源或水电方面各有侧重,但整体上看无实质性区别,在合并潮席卷的背景下,两者皆为整合主体的标的,而非简单的将两者合并。

简单减少中央企业的数量,不是央企整合的初衷。中央企业合并重组的目的,应当是提高公司整体质量和获利能力,如果将上述两家企业简单合并,其结局是“两个胖子合成一个大胖子”,显然很难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容易形成体态臃肿,尾大不掉的局面。

去年五大发电之一的国电集团与煤炭巨头神华合并,在业界一度引起了强烈的关注,舆论普遍认为,两家公司互补效应明显,在煤电矛盾难以缓解的背景下,更容易形成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因为两家公司中,一家以火电为主,一家以煤炭为主,双方合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煤电之间长达十多年难以调和的产业间矛盾。

第二,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明确要求引入多个竞争主体,几乎完全相同的两个发电企业简单合并,有违改革精神。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改革建立健全市场体制,降低电力成本,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等。尽管新一轮电改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但总体方向并未发生变化。2015年“9号文”出台之后,业界普遍认为电网企业将是新被改革的对象,尤其是输配电价的核定和配售电业务多元化可能给电网企业带来较大冲击,但目前电改进展显示,3年多来电网端几乎毫发未损,而发电企业却成了被改革的对象——上网电价下调、市场化电量增加等等,都在不时蚕食发电企业的利益。

尽管如此,业务雷同的两个发电公司合并重组仍有悖于新一轮的改革精神。改革所要求的降低电价,打破垄断和供应多元化等相关要求,毫无疑问,均不会因为两个集团公司的合并而得以实现,相反,两大集团简单相加,反而增强了进一步走向垄断的嫌疑。

第三,其他类似企业合并效果有待检验,此时间节点显然不合时宜。

近几年来,中央企业合并重组掀起一轮轮高潮,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初,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达196家之多,而截至目前,中央企业数量已经减少至96家。整合过程中,既存在上下游企业合并重组方案,也存在减少同业竞争的“大吃小”模式,但截至今日,绝大多数新组建企业的整合效果还有待检验。

尤其是电力企业中,合并后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还没有定论。2015年,中电投与国核技合并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7年国电与神华合并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今年年初,中核集团将中核建并入重组,成为新的中核集团,这些无论是横向业务互补还是纵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都还要经过漫长的磨合,即便是已经合并三年半之久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还有诸多的环节没有理顺。

如果业已合并的企业并未达到预期效果,短期内再强制拉郎配显然不合时宜,也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企业之间不是为了减少数量而合并,其终极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出于此终极目的考虑,大唐与华电的传言显然非常牵强。

当然,这只是一种逻辑推理的视角,如果决策者不理性,也不排除老编被打脸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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