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运输司:网约车合规化“增量”扩大有效供给

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下一步要通过巡游车数量调整,以网约车合规化“增量”来扩大有效供给和中高端供给,优化供给结构。

记者:王峰

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但在热闹的网约车大战和合规化整治背后,以经营权和“份子钱”改革为核心内容的出租车行业改革到底如何?

在10月15日举行的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发展政策研讨会议上,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介绍,全国70%以上的城市已基本实行经营权期限制管理,部分地方通过市场化引导出租车企业和出租车驾驶员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

该研讨会由中国交通报主办、嘀嗒出行协办。

徐亚华还提出,下一步要通过巡游车数量调整,以网约车合规化“增量”来扩大有效供给和中高端供给,优化供给结构。

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今年8月,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了全国深化出租汽车改革推进会,就下一步改革推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徐亚华指出,两年来,各地在传统出租汽车的改革方面取得了五个方面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经营权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国70%以上的城市已基本实行经营权期限制管理,有14个省的5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退还工作。

二是出租汽车司企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部分地方通过市场化引导出租车企业和出租车驾驶员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还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风险与共,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部分城市推行电子支付和车载终端升级改造,尝试“固定投入成本开销+营运收入提成”的新型收入分配方式,减轻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负担。

三是运价改革进一步突破。多个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积极与发改、价格等部门进行沟通,努力推动巡游出租汽车定价改革,部分城市探索建立巡游出租汽车定价的动态调控机制,一些省市的出租车定价机制实现了从政府定价到政府指导价的转变。

四是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很多城市积极引导巡游出租汽车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成立规模性出租公司,整合了运力资源。

五是巡游车服务方式进一步丰富。部分城市积极引导巡游车企业通过建立统一的打车平台,或与现有的出行平台合作等方式丰富巡游车的服务模式,让巡游车既可以通过路面扬招,也可以通过电话叫车、网络叫车等方式提供服务。

徐亚华也指出,在当前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改革进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全面、不彻底,巡游车行业历史积弊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巡游车经营权和“份子钱”问题仍是行业主要的隐患根源。定价机制不合理、价格调节机制僵化等问题也长期困扰行业发展。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平等协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机制尚未建立,转型升级任重道远。

徐亚华指出,下一步,必须充分认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出租汽车改革推进会精神,牢牢抓住改革的机遇,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破解各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要加快巡游车经营权制度改革。要加快推进巡游车经营权无偿、有期限,实现经营权管理的平稳过渡,逐步理顺权属关系。形成经营权退出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管理和退出制度。健全运力动态调节机制。

二是要理顺巡游车的运价机制。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探索实行巡游车政府指导价,放松对巡游车价格的管制。建立常态化出租车运价的评估认证和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三是破解“份子钱”改革难题。创新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利益合理分配、运营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鼓励巡游车企业借助现代新兴技术实现运营全过程的监管,研究探索新型的司企分配形式,推动司企利益制度深层次改革,发挥工会、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四是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继续扩大有效供给,通过巡游车数量调整,网约车合规化“增量”来扩大有效供给和中高端供给,优化供给结构,满足社会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差异化的出行需求。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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