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医保准入提速 18品种药物或迎以价换量机会

对于企业参与的国家医保谈判,多家券商表示以价换量是参与医保谈判的重要出发点。

文 /朱萍 武瑛港

9月25日,正大天晴的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福可维)及恒瑞医药的培门冬酶注射液(艾阳)在国家医保局牵头的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成功的消息传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个信息源确认该信息的准确性,诺华肿瘤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稍后将公布消息。

据了解,9月15日,国家医保局与企业已完成谈判议价工作,并于上周签订协议,国家医保局也将公布谈判的具体结果。8月17日,中国政府网《关于发布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范围的通告》称,历经评审、遴选、征求企业价格谈判意愿等多个环节,国家医保局最终确认12家企业共18个抗癌药品种,正式纳入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范围。

对于企业参与的国家医保谈判,多家券商表示以价换量是参与医保谈判的重要出发点。

不过,对于价格谈判结果,鼎臣医药咨询创始人史立臣认为可能不太乐观,因为部分抗癌药在国内没有仿制药或者数量很少,价格很难降下来。而且即使抗癌药价格降下来,销售量能否增加仍然是一个问题。

抗癌药加速进医保

据了解,谈判的18个抗癌药包括阿西替尼、克唑替尼胶囊、维莫非尼片、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等,治疗领域包括肾细胞癌、非小细胞肺癌、骨髓纤维化、黑色素瘤等16种癌症。

涉及谈判的12家企业中,诺华有5个抗癌药品种入围,其中尼洛替尼胶囊(达希纳)可使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10年总生存率提高到85%到90%。

2017年,尼洛替尼的全球销售额达18.41亿美元,200mg×120粒/盒规格的药品在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上的价格为35036.04元,为维持正常用量,患者每月需要花费3万元左右,经济负担较重。

实际上,我国一直有相关政策和行动来推动抗癌药降价。今年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5月1日起实施抗癌药进口零关税,4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等四部门发布公告,对进口抗癌药调整增值税,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5月31日,国家医保局正式挂牌,抗癌药品降价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首先针对目录内的抗癌药要求积极做好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并探索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对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开展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将疗效明确,临床必需的新药、好药,通过谈判以合理价格及时纳入医保目录范围。

就在前不久,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药品大多处于专利药保护期内,虽然谈判难度不小,但本次专项谈判将在9月底之前和企业达成降价协议。

例如在谈判入围药品中,阿斯利康的泰瑞沙专门针对由EGFR基因突变引起的非小细胞肺癌,欧美肺癌患者中EGFR突变不到10%,而中国却有近30%,肺腺癌中更是高达50%以上,我国患者对此类靶向药需求巨大,但在上海,规格为80mg×30片/盒的泰瑞沙售价5.1万元,同时,该药专利到期时间是2032年,为医保局谈判增加不少压力。

另据了解,对于目前还存在医保目录外的抗癌药品,国家医保局表示将继续开展准入谈判,有效平衡患者临床需求、企业合理利润和基金承受能力,与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价格后纳入医保目录范围。

以价换量

目前并没有具体医保准入专项谈判成功的药品降价的信息公开,但从以往的国家医保谈判看,降价都比较大。

参与上述专项谈判的一家药企相关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18个品种,分两个谈判组,企业共两轮报价。“虽然价格事关企业发展,但并没有那种影视剧里言辞激烈交锋的谈判。”

实际上,在价格谈判双方中,国家医保局通过组建专家团队,搜集药品市场价格和临床使用数据等信息,取得知己知彼的有利谈判地位。对于药企,通过谈判实现以价换量,在中国市场可能依然有利可图。

对药企而言,以价换量是参与医保谈判的重要出发点。据申万宏源研报数据显示,第二批谈判目录中的36个药品从2017年四季度开始执行谈判价格,降价带来放量效应已非常显著,完全实现“以价换量”。如罗氏曲妥珠单抗大幅降价65%后,今年一季度与去年第四季度相比销量增加164%,销售额增幅3%。

中信建投证券则表示,从历史经验来看,通过价格谈判进入医保对产品销售有重要影响。2016年吉非替尼、埃克替尼谈判降价,2017年2月进入新版医保目录,二者销售额均出现快速增长,厄洛替尼并没有选择降价进入医保,销售额出现下滑。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独家专利药,尤其是肿瘤药过去大多被外资企业所垄断。如今,在各项政策的鼓励扶持下,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本土制药企业也推出了很多中国原创的肿瘤新药,“以价换量”进入医保也可为其未来发展提供了保障。

不过,从以往看,参与国家医保谈判的药品降价也会导致其他问题,例如赫赛汀在大幅降价后,销量剧增,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据参与36个药品国家医保谈判的相关企业透露,此前这些药品在落地时遇到一些问题,如虽然当时是从国家下文到各省及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再到医院,但由于药品本身仍然很贵,一些地方仍表示无法支付。 后续是由地方医保给医院额外拨付经费,来支持谈判品种的落地,截至目前,有14个省对于谈判品种在医院的销售,出台了类似的政策。

在史立臣看来,谈判结果价格可能会不太乐观,因为部分抗癌药在国内没有仿制药或者数量很少,价格很难降下来。而且即使抗癌药价格降下来,销售量能否增加仍然是一个问题。

“抗癌药纳入医保,价格大幅下降,医生就可能得不到这份收入,为患者开其他药品,导致销量反而下降,药企受损;一些新药的推广和使用时间不长,纳入医保后医生不了解实际疗效,也就不会开药,销量无法上升。”史立臣指出,价格谈判实际就是双方签订的契约,药企保证价格,政府保证量,但具体销售是由市场决定。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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