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活垃圾处置量近750万吨/年,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拟提请审议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于8月28日获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目前,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置量接近750万吨/年,垃圾末端处置面临巨大压力。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9月13日,界面新闻记者获悉,《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于8月28日获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目前,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置量接近750万吨/年,垃圾末端处置面临巨大压力。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模扩大和人口不断增长,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给资源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垃圾处理问题成为大城市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

2017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上海等46个重点城市在2020年底前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8年4月,《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台,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上海垃圾分类立法刻不容缓。

2018年9月1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赴黄浦区实地调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法规草案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的汇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邓建平指出,自2001年以来,上海市生活垃圾平均增长量超过3%,目前生活垃圾处置量接近750万吨/年。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垃圾末端处置面临巨大压力,只有普遍推行垃圾分类,才能促进源头减量、资源利用,进而减轻末端处置的压力。“垃圾分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场攻坚战,亟待通过立法予以保障。”

事实上,1996年以来,上海市开展了多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工作,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为立法奠定了一定基础。

自2011年起,上海市开展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该项目连续7年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据邓建平介绍,截至2018年8月底,上海市干垃圾处置能力达到2.35万吨/日,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3900余吨/日,松江、奉贤和崇明创建成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静安、长宁、杨浦、松江、奉贤、崇明整区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截至2018年8月底,上海全市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超过60%,“绿色账户”激励机制覆盖居民500万户。

《条例(草案)》于2017年被列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年都立法计划的重点调研项目,于2018年成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邓建平透露,在立法起草和审核过程中,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保持积极沟通,就草案体例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源头规划、资源化利用等具体内容进行了充分研究。在认真研究、借鉴吸收各方意见基础上,草案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各方面的共识程度不断提升,经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目前的《条例(草案)》。

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已于8月28日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法规议案日前已报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指出,上海的生活垃圾管理事关全球卓越城市建设和市民生活方式改变,重要而艰巨,需要下定决心长抓不懈。

她表示,面对拟提交审议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增强立善治之法、立可行之法的责任感,最大程度用足用好现行法律资源,支撑本市垃圾全程分类管理;最大程度促进社会共识形成,平衡好各方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固化现有好的经验做法,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最大程度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增强每位市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生态之城的责任意识。

殷一璀要求,在法规审议中要聚焦关键条款,在社会动员和宣传上要注重市民的应知应会,努力实现法规的有效性,为上海的城市家园更美好和市民健康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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