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鳟列入三文鱼引争议 标准制定者:为使消费者更清楚鱼种产地

近日,一则《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将虹鳟列入三文鱼之列,引发巨大争议。2018年8月21日下午,标准制定者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回应称,目前国内三文鱼市场较为混乱,《生食三文鱼》标准要求企业必须标注种名、产地,使消费者更加清楚三文鱼的来源。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一则《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将虹鳟列入三文鱼之列,引发巨大争议。2018年8月21日下午,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此举行公开讨论会,制定该团体标准的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在会上回应称,目前国内三文鱼市场较为混乱,《生食三文鱼》标准要求企业必须标注种名、产地,使消费者更加清楚三文鱼的来源。

会上,各方激烈交锋。

“都在说把虹鳟鱼当成三文鱼来卖,但这个标准就是要把它们分开。”团标起草者郑维中说。“我们这个标准是为了消费者的安全,也是规范企业的行为,这是制定团体标准的初衷。”该协会秘书长陈丽纯表示。

上海海洋大学教授陈舜胜则认为,该团体标准偷换了概念,缺乏将虹鳟列入三文鱼的依据。“三文鱼既然出现这么大的争议,可能与不同企业的利益争夺有关系,我们很难平衡他们的利益。”该协会理事、顾问王亚民说,“所以,最好大家都不要用三文鱼这个名称。”

焦点一:虹鳟能否列入“三文鱼”?

8月10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发布了《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将虹鳟和大西洋鲑、秋鲑、粉鲑、银鲑、红鲑、王鲑等通通列入“常见三文鱼”之列。

“我不赞同把虹鳟列入三文鱼。”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水产品保藏与加工工程系教授陈舜胜在会上率先发言,“行业协会把虹鳟列入三文鱼的根据是什么?”

他进一步解释,英文Salmon,总体泛指肌肉呈红色的大型冷水溯河洄游性鱼类,包括大西洋鲑鱼、太平洋鲑鱼(大马哈鱼)等,并不是单一的某一种鱼,中国通常称为鲑科鱼类。上世纪70年代,大西洋鲑鱼从挪威引入香港,挪威人将大西洋鲑鱼称为“salmon”,与粤语发音的“三文”相近,更取其“三纹”的形态,从此,大西洋鲑鱼有了正式的中文名——三文鱼。

陈舜胜认为,从三文鱼的名称来历而言,三文鱼自引入起便是一个狭义概念,即指养殖的大西洋鲑。“消费者其实也没搞清楚,把帝王鲑也叫做帝王三文鱼,三文鱼的概念逐渐扩大,但一直局限于海水鱼类。”

虹鳟1959年从朝鲜引入中国,名字则沿用日本的称呼,通用英文名是rainbow trout,其中trout对应的中文是鳟鱼。他强调,中文语境下的三文鱼只是一个俗称,并不等同于英文的salmon,而英文的salmon对应的中文应该是鲑鳟鱼类。

陈舜胜指出,虹鳟既有生长于淡水的,也有生长于海水的,不同生长环境对鱼的品质影响很大。日本将淡水虹鳟和海水虹鳟分开,售价也不相同;美国FDA明确要求,商家在销售流通过程中,不可将虹鳟标注为salmon。

“1995年出版的农业大百科等现有的工具书,都没有把三文鱼作为一个类别放入其中,既然是一个俗称,就约定俗成,没有必要非要把虹鳟列入三文鱼,而且没有理由这么做。”陈舜胜认为,该行业协会将虹鳟列入“三文鱼”的行为,实质是偷换三文鱼的概念。

“由于挪威向中国出口大西洋鲑,才有了三文鱼的名字,所以三文鱼是一个比较窄的概念,但还不至于给中国命名一个商品名字。”标准起草者、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理事、专家郑维中反驳。他拿出一份上世纪50年代的报纸表示,这是他能找到的最早的有关“三文鱼”的记载,该报纸对三文鱼的报道说明,三文鱼并非一个狭义的名词,已然包含了很多种类。

他承认三文鱼是一个俗称,而不是一个科学名词。“分类学是基于形态,不同的学派会有不同的分类。中文命名有两套体系,一套是按照英文的俗名,一套是按照拉丁文翻译过来的,从英文和拉丁文来看,虹鳟也叫鳜,科学上允许不同流派、不同论点来争论。”

郑维中还称,中国每年进口大量虹鳟,这些虹鳟和粉鲑等鱼都被当成三文鱼来售卖,“协会要规范这种行为,我们团体标准上写得非常清楚,必须要标注种名、标注产地,使消费者更加清楚鱼的来源。”

该协会副秘书长陈丽纯表示,正式因为市场上已经形成了多种鲑鳟鱼类以三文鱼名义销售的现象,所以协会才制定了这个标准。“其实咱们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三文鱼不仅仅是大西洋鲑,我们每年从国外进口的虹鳟等等一些不属于大西洋鲑的鱼,也是鲜冷的、生食的,其实大家已经吃了。”

“首先声明,标准的制定和讨论我没有参与过。”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顾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海洋学院教授王亚民说。他指出,争议与利益相关,虹鳟到底能否列入三文鱼一事的核心在于谁有权使用三文鱼这个名称。

“三文鱼既然出现这么大的争议,可能与不同企业的利益争夺有关系,我们很难平衡他们的利益。所以,最好大家都不要用三文鱼这个名称。大家都标清楚了,是大西洋鲑就是大西洋鲑,是虹鳟就是虹鳟,避免企业的利益争夺,也避免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利益争夺。”

焦点二:食用淡水养殖虹鳟是否安全?

食用生鱼片,消费者普遍担忧寄生虫的问题。

陈舜胜表示,虹鳟鱼也是一种很好的鱼类食物,在营养上与大西洋鲑鱼差别并不大。他强调,无论三文鱼或者虹鳟鱼,主要看来源地是否受到污染。“养殖情况下,寄生虫反而少。像青龙峡这样养殖环境比较好的,我相信没有污染,但在中国养殖虹鳟的有几百家,这么大面积的虹鳟养殖,在开放环境下,寄生虫我觉得是不可控的,不能以一家公司的情况来涵盖所有情况。”

他认为,淡水鱼的风险要高于海水鱼。海水鱼中的寄生虫以异尖线虫为主,它们多数在人体中长不大,在成虫前就会死掉,无法在人体内繁殖,即使进入人体也存活不久,因此生吃起来风险相对较小。但是,淡水鱼中常见的宽节裂头绦虫、肺吸虫、肝吸虫等,较易在人体内成长为成虫,进而繁殖,因此生吃风险更大。

“咸水和淡水风险是同样的,没有大小之分。人类接触淡水比较多,所以认为淡水风险大。”郑维中指出。他表示,国内养殖的虹鳟鱼卵都是进口的,用的饲料也都是进口,养殖标准是由欧洲在中国培训引进,无论大厂小厂。鲑鳟鱼的养殖要求也非常严苛,水温在16℃。

“无论淡水和海水,都是有寄生虫风险的,能够熟吃尽量不要生吃。”王亚民表示。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质量检测中心副研究员沈晓盛指出,海水和淡水风险差不多,但海水三文鱼有很好的解决办法。《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规定,对于不具备寄生虫源头风险控制措施的原料,应当经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的冷冻,以杀灭寄生虫:其一,零下20℃以下连续冷冻24小时;其二,零下35℃以下连续冷冻15小时。

“这引用的是上海市地方标准,其实上海市地标针对的是海水养殖的三文鱼。你们提到了欧盟的意见来参考寄生虫的处理办法,如果能把科学数据列出来,可能更加准确,也更有保障。我在团体标准里看不到淡水养殖三文鱼的解决办法。”沈晓盛说。

讲了这么多,虹鳟的口感如何?

郑维中说,从口感上,虹鳟和大西洋鲑各有千秋,“从生物学来讲,大西洋鲑的个体较大,富集脂肪多一些,鳟鱼个体较小,没那么肥腻。”

陈丽纯称,有企业做过盲测,相比大西洋鲑,消费者接受度较高的是虹鳟。

“从口感来说,我更喜欢虹鳟,比较Q弹。”王亚民表示。

焦点三:团标是否会导致企业借机误导消费者?

将虹鳟列入三文鱼,消费者如何评价?

上海市消保委近日发布了一份网络问卷调查,两天时间获得了2000余个消费者在线参与。调查显示,消费者对此团标表现担忧。

在这份2653人参与的问卷调查中,仅7.5%的人表示基本上不吃三文鱼;83.6%的人认为团标指鹿为马,误导消费者;73.43%的消费者担心团标发布后,企业会借此误导消费者。

2004年,上海新闻晨报就曾报道,上海大型水产市场出售的“假三文鱼”其实是虹鳟假冒而来,商贩称虹鳟是学名,三文鱼是商品名。

“如果今天三文鱼不存在流通,不存在消费,那么任何学术争论,我认为都是非常好的。但问题是,一种鱼一旦流通了,进入了市场,就产生了交易,而交易又是一种法律行为,就有合同法和消保法来规制。”上海市消保委常务委员、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宪说,“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那些不良商家利用了专家的科学精神将两种鱼混淆了,把便宜的虹鳟鱼以传统三文鱼的价格去卖,至少从法律来讲,违法了消保法。”

上海市消保委常务委员、上海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蒋为民指出,在消费者印象中,虹鳟比传统三文鱼便宜。拆了预包装后,消费者其实无法分辨虹鳟和传统三文鱼,“如果不法商家利用这个空隙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那怎么来监控?”

郑维中直言,这确实是非常难的一个问题。“超市里必须标注出来,但上了餐厅之后,都以三文鱼来命名,在菜单上有的会标出来种名,有的不标出来。到餐厅就很难辨别了。”

该团体标准的法律效力如何?

王亚民指出,这个团体标准没有法律效力,在企业内部使用,并不在全社会范围内使用。他建议,对争议较大的名称,应该由政府部门出面,进行规范和统一,“如果政府觉得这个团标不对,将来可以推翻。”

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海指出,团体标准毕竟是一个标准,在国家标准未出台的情况下,一旦涉及诉讼,不管法律效力如何,法官都可以参考使用该标准。“我们是不是可以做得更完善一些?比如美国FDA不让统一使用三文鱼的标注,他们是怎么考虑的?我们可以综合各种因素,然后再制定一个团体标准。法律中有‘以次充好’的概念,这不是质量次跟好的问题,而是会不会产生误解的问题。”

有网友指出:“看来虹鳟的口感也不错,价格也很低,安全性也可以保证,那为什么协会不做一个生食虹鳟的标准?但绕了一大圈,似乎这个标准的目的就是把虹鳟放入三文鱼里去。”

郑维中对此回应道:“这是一个公平的标准,不但对国内,也对国外。制定团体标准的企业中,挪威最大的三文鱼生产商也在里头,进口的大西洋鲑和虹鳟都要遵守这个标准。这只是一种鱼类的标准,后来还要制定很多种鱼类的标准。”

易果集团副总裁周辉表示,消费者更担心安全、价格和品质的问题,应该用消费者容易理解的方法,把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妥善解决。“这是一个团体标准,但外界是否参考有自己的选择权。第一,目前我们非常关注消费者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以及消保委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看法,目前我们没有采用这个标准。第二,大家在易果搜索一下虹鳟可以发现,我们没有卖虹鳟。这说明,消费者还是选择传统三文鱼。”

上海市人大代表许丽萍建议该协会召开学术研讨,在行业协会里先细化各种鱼类的分类原则和框架,“从这么多回应来看,我建议你们重视消费者的建议,把这个市场管得更加规范。”

会上,有记者提问该协会是否会暂停标准实施。对此,陈丽纯回应:“目前标准已经发布,现在还没有推迟、修改标准的决定。我们协会专门有一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如果我要修改、推迟,也要通过标准委员会来决定,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不能说。”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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