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相比批判主义,积极现实主义电影更受欢迎

积极现实主义是在展现生活的改变、体现一种积极的现实主义态度,表现我们在积极的面对生活。

文 | 郑中砥

编辑 | 林 琳

日前有自媒体做了一组新闻热度监测,发现在当前中国社会,一则社会新闻的热度不会超过7 天,7 天之后,公众的注意力就会慢慢散去,再耸人听闻的新闻也会慢慢淡出公众视线。但总有一些事情不该被轻易遗忘,耻辱和光荣一样,本都是一个民族成长、团结的原始力量。

十年前三鹿“毒奶粉”事件波及3000 万婴幼儿,其中确诊为三聚氰胺受害者的多达30 万。十年过去,不知道当年的30 万孩童,如今是否仍在与肾病、哮喘、心脏病等后遗症作不死不休的斗争。十年后,2018 年7 月最受关注的疫苗造假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已确认流入市场的有害疫苗至少波及数十万人,其中包括大部分少年儿童。在舆论哗然、民意沸腾之际,政府表态严查到底,绝不姑息。

当新闻的热度散去,影像记录下的故事却仍然在银幕上发出直指人心的力量。

2017 年7 月,随着1.3 亿人次走进全国各地影院,以菲律宾撤侨事件为背景拍摄的影片《战狼2》创造了中国市场最高单片票房纪录。国人如盛夏般炽烈的家国情怀以《战狼2》为出口,在5 万块银幕上恣意绽放。

和去年相似,今年7 月,一部触及医疗问题的真实事件改编电影《我不是药神》将电影市场“烧”得比7 月的空气更炙热。当“真实”从新闻事件走向电影银幕,观众得到了在黑暗的影院中与故事、与他人一同悲喜的机会,这种情绪的释放显然比看一则社会新闻来得更彻底、更深刻。

面对信息爆炸的时代和善于遗忘的公众,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让那些不该遗忘的勇敢和伤痛被反复观看、牢牢记住。

《我不是药神》绝不是真实新闻事件、社会事件改编的现实主义影片的第一次市场成功。回首近年国内电影市场,2013 年陈可辛导演《中国合伙人》,以俞敏洪、徐小平、罗永浩、王强等人的创业故事为原型,最终取得5.38亿票房。

2014 年陈可辛导演《亲爱的》,以当时备受关注的儿童被拐案为真实原型,最终内地市场收获3.44 亿票房;2014年底徐克根据共产党员杨宗贵深入敌穴卧底侦查事迹改编的影片《智取威虎山》,最终收获8.82 亿票房。

2015 年丁晟以演员吴若甫被绑架一案为原型,拍摄电影《解救吾先生》,并请来吴若甫出演角色,影片斩获16 届华表奖优秀故事片奖,也为饰演绑匪的演员王千源拿下了第31 届金鸡奖最佳男配角奖,1.95 亿的票房成绩也证明了市场对这部影片的肯定;2015 年《滚蛋吧!肿瘤君》以熊顿抗击癌症的故事为原型,在笑声与泪水中收获5.11 亿票房;2015 年刘德华主演电影《失孤》以山东聊城郭刚堂骑摩托寻子的故事为原型,最终票房2.15 亿。2016 年曹保平《追凶者也》以贵州六盘水五兄弟千里追凶的真实事件为背景,改编为一出黑色幽默意味的悬疑片,最终收获1.35 亿票房;2018 年初《无问西东》上映,片中每一个人物均可从清华档案馆中找到原型,影片最终票房7.54亿。

此次《我不是药神》的票房成功更是将此类影片的市场表现提升到30 亿量级,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电影可以像美国、韩国等国家一样,出现一批优秀的真实事件改编电影,以及一众此类影片的成熟创作者和一群青睐此种类型的目标观众?

《我不是药神》的票房成功,是否会像徐峥主演并出品的另一部影片《泰囧》引发喜剧片的市场热潮一样,在国内市场引发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浪潮?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行业内外的专家学者、影评人、知识产权保护方向的法学教授等,力求多视角立体呈现当前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进展与掣肘。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尹鸿认为“真实事件改编电影在全世界都是一个潮流”。

电影学者、罗伯特·麦基的“电影编剧圣经”《故事》中文译者周铁东谨慎地持观望态度,他认为“所谓的潮流,完全是缺什么吆喝什么的表现。电影是多元的,文化是多元的,趣味是多元的。关于中国电影我们不要急于去定性。市场有自己的规律,我们只能去观察。对当前的中国电影市场做任何结论性的论断都是草率的”。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李洋(大旗虎皮)从电影题材的角度切入,认为“《我不是药神》的成功有其偶然性与特殊性。它可能会让中国电影人思考:拍摄现实题材、关注老百姓感兴趣的现实问题也是可以拍出好作品的,也可以拍出有尊严、有价值的作品。可能会触发产业从业者去思考这个问题,但我不认为它会产生一个潮流,或者形成一个什么类型”。

“市场潜力+真实事件”,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两大标签

在清华大学教授尹鸿看来,“这些年出现了一大批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得到了很好的市场表现和艺术完成度。《萨利机长》《逃离德黑兰》《聚焦》等影片,都是这样。”

与尹鸿的说法一致,近年其他国家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在中国市场上也取得了亮眼的成绩。2017 年,改编自真实事件的印度电影《摔跤吧!爸爸》在我国上映,创造了12.99亿的票房纪录,成为当前国内票房最高的印度电影。同年上映的泰国电影《天才枪手》根据2014 年轰动一时的SAT 亚洲考场作弊案改编,在我国上映时豪取2.71 亿票房,同时也夺下当年度泰国票房冠军。

真实事件改编电影不仅取得了市场成功,同时,也因其对社会现实的观照和对社会问题的叩问而备受各大电影节的青睐。

2016 年第88 届奥斯卡获奖影片中,根据一则美国神职人员性侵儿童的新闻事件改编的影片《聚焦》击败呼声颇高的《荒野猎人》和《卡罗尔》,夺得当届最佳影片和最佳原创剧本两项大奖。同期,布丽·拉尔森获得最佳女主角的影片《房间》也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

尹鸿根据真实事件的还原程度将这种改编分为两类:“一类是Based on Truth,就是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影片,比如说《红海行动》《战狼2》,它有一个真实事件的影子,但它还是一个虚构的作品。故事主要是虚构的,但有一个真实事件作背景。第二类叫True Story,就是真实故事。这类影片大部分的内容框架是真实的,但就是在某些人物和情节的处理上有一些虚构成分。”

对于这两类作品的区别,尹鸿做了进一步阐释:“Based on Truth 类作品可供解释的空间非常大,与原型之间的差异非常明显,它可以只是一个事件背景,人物基本上全是虚构的,所以这类作品与原型的关系并不太大。但True Story(真实故事)是另外一种,里面可能会有一些人物与原型人物有非常密切的关联,有非常近的相似性,所以也很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不同态度。”

与尹鸿的分类方式相似,电影学者周铁东也将真实事件改编电影分为“Based on Truth”、“Loosely basedon Truth”或“Inspired by Truth”与“True Story”两类,不同的是,周铁东认为绝大多数真实事件改编的剧情片都只能属于“Based on Truth”一类,只有传记类影片与极少部分的剧情片和纪录片能够划入“True Story”的范畴。“哪怕是法国在1960 年代发起的源于纪录片写实主义的号称‘真实电影’(Cinéma vérité)的电影类型也难免创作者的主观提炼,所以即使是来源于生活真实的艺术真实也很难当得起‘True Story’这个名号。”

北大教授李洋从电影史的角度出发,说到:“社会新闻事件改编的电影在电影史上由来已久。早期中国电影《阎瑞生》就是改编自当时的社会新闻事件。”同时,他提出了另一种“民生题材改编影片”,并将该类影片的题材选择框定在“医疗、住房、教育”这三大问题上,他认为“真实事件的改编有很多种,但不是所有的改编都能触及民生问题。医疗、住房、教育,这些问题与每家每户的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它不是一个事件,而是他们生存、生活的一部分。”

影评人赛人明确提出“真实事件改编电影严格来说不是一个类型,类型概念的产生与界定是有一定规范的,不能把类型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确实,从学术概念出发,真实事件改编电影并不能像喜剧片、爱情片、科幻片一样称其为一种“类型”,但它可以与多种类型杂糅,成为剧情片、喜剧片、悬疑片等多种不同类型。这与罗伯特·麦基在《故事》中提出的“社会问题剧”的概念相似。周铁东在采访中详细阐释了社会问题剧:“它可以是一个独立的类型,也可以跟其他很多类型杂糅,可以是一个剧情片、喜剧片、科幻片等,但是它主要是得提出一个社会问题,去寻求一个解决办法,必须得有一个Social Message。”

本文提出的真实事件改编电影也并不作为一种类型概念,而是为了便于指代而提出的一个分类名词。综合多位专家学者的观点并结合当前的中国电影市场现状,接下来的讨论重点将集中于近年来市场表现尚可,根据社会新闻、真实社会事件等改编的现实题材影片。包括尹鸿和周铁东定义中除传记片之外的大部分“Based on Truth”与“True Story”,以及李洋提到的社会新闻事件改编电影与民生题材改编影片。如《亲爱的》《解救吾先生》《滚蛋吧!肿瘤君》《失孤》《追凶者也》《嘉年华》《无问西东》《我不是药神》等。

原型事件影响力,是影片市场成功的一大因素

2017 年,香港导演文晏被一则女童遭性侵的社会新闻触动,以此为背景拍摄影片《嘉年华》。电影在内地上映时,恰逢多起幼儿性侵案发生,舆论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空前高涨。银幕上下在这一时间节点形成了奇特的共振,引发大规模讨论。影片《嘉年华》更是被观众称为中国版的《熔炉》。但相比于前文提到的影片《亲爱的》《解救吾先生》等影片动辄过亿的市场成绩,《嘉年华》2200 多万的票房只能算是差强人意。

同类影片之间票房的高低差异是市场常态,这与影片内容和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多位专家认为对于真实事件改编电影来说,决定其票房成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影片涉及的真实事件本身的影响力。李洋认为:“真实事件改编有很多种,《最爱》是改编,《嘉年华》也是改编,但不是所有的改编都能触及民生问题。有的只是改编自一个社会事件,这个社会事件对普通观众来说可能是一个与他生活无关的事件,但《我不是药神》触及医保、医疗,这是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个民生问题,它不是一个事件,而是千家万户生存、生活的一部分。其他的如性侵丑闻等社会新闻事件改编可能就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

周铁东从《故事》中对“社会问题剧”的讨论出发,将一部分具有社会问题破冰效应的影片归入其中,“《嘉年华》《我不是药神》等影片都包含着一个Social Message,更多具有该种社会问题的破冰效应。严格来说,陈可辛《亲爱的》应该是一个情感剧,它涉及的Social Message 没有那么强大,因为对于社会问题剧来说,它要提出一个社会问题,然后也需要寻找解决办法。”

在周铁东看来,能够在社会真实事件改编领域进行“破冰”就已经非常值得鼓励:“现在大多数创作者都在为了规避审查制度带来的创作限制而选择‘玩虚的’,所涉题材都是远离生活现实的玄虚或与当下关切风马牛不相及的所谓“历史”,像《长城》《猫妖传》,甚至《邪不压正》,都属于‘玩虚的’。观众长期处于一种‘给什么吃什么’的状态,市场上现实题材的优秀影片少之又少,成为一种稀缺资源,所以但凡是现实题材,只要不被产业打压,不被舆论‘绑架’,一般都能够取得一些成果,对不对?因为观众在寻找这些东西。一旦出现之后,观众就会如饥似渴。”

观众对真实事件改编影片的青睐不仅仅是“物以稀为贵”,尹鸿从此类影片本身的优势出发,总结了这类电影本身具有的两大吸引力。

“这类影片主要的优点,就是有真实事件,更容易让观众感同身受,更容易与时代背景、真实的生活场面相联系,所以到最后都能成为社会热点,因为它是我们真实发生过的事情被重新搬上了银幕。还有一点,有时候真实事件所提供的戏剧性超越了虚构故事,那种真实、丰富、生动的魅力。里面包含足够多的细节,有很好的基础。根据真人事件改编的电影,大家还是关注在真实事件中人们面对困境、解决困境的那种正能量的传达。包括韩国的《辩护人》《出租车司机》也都是这样。它虽然是表现了现实生活、表现了困境和人的挣扎,但是最终它都是一个有希望的,传达正面价值的结局,所以观众也能从中感受到生活的光明感。”

原型人物不等于作品人物,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真实”之争

真实事件改编电影引人注目的一个原因往往在“真实”二字,在改编的过程中准确把握故事、人物在真实与虚构之间的尺度,成为关系到影片内容与评价的一个关键。

影评人赛人从改编角度评价《我不是药神》,认为它不能算是根据真实人物改编:“我觉得影片没有还原真实的事件,而且并没有完全按照真人改编的方式去做。严格来讲,我觉得它不是根据真人改编的电影。”

赛人从影片人物和故事走向两个方向切入,佐证了自己的看法:“第一点,真实事件中的陆勇是一个病人,但片中徐峥扮演的程勇他并不是一个病人,这就导致人物动机发生根本变化,所以它不属于真人改编电影,它只是从真实人物或者事件中受到了一些启发。第二个重要的不同是结局不同,现实中的陆勇当庭释放,而电影中徐峥饰演的角色被判刑。人物动机和故事结局是非常关键的两个东西,这两个不同已经决定了这个电影跟真实事件相去甚远,现实中主人公陆勇的事情是真实事件,而这个电影更可以称之为一个‘童话’。”

关于影片真实与虚构的界限,赛人认为至少要符合真实人物、真实事件的基本要素,他用一个反问来强调自己的这种观点:“这是一个逻辑问题,假如我根据一个女人的故事来改编电影,我把她改编成一个男人;现实中女主人公去世了,我把她改编为活得长命百岁,观众还觉得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吗?”

恰如赛人所说,真实事件、真实人物的改编确实需要认真对待真实的故事。2015 年上映影片《滚蛋吧!肿瘤君》根据熊顿的抗癌故事改编,不仅还原了熊顿乐观的心态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更重要的是,影片并没有回避熊顿最终去世的结局。观众在影片中看到了真实人物身上强大的精神力量,同时,也看到了真实而残酷的现实结局,这让整部影片在真实与艺术上均走向了更高的台阶。主人公熊顿的父母在观看影片后也发自内心地感慨,并坦承“这就是我的女儿熊顿”。

能够获得原型人物或者原型人物亲属全力认可的改编类影片在国内语境下并不十分多见。与《滚蛋吧!肿瘤君》同一年上映的影片《解救吾先生》获得原型人物吴若甫的认可,并请到吴若甫出演了片中警察的角色,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在当时的市场上引发了关注,也为影片带来了很好的宣传效应。

《解救吾先生》全面还原了吴若甫被绑案中的大量细节,创作团队大量采访当时的办案警察,一遍遍翻阅卷宗,更有吴若甫本人的回忆和真实感受,影片本身有着极高的还原度和真实度。影片将剧情张力放在绑匪与吾先生的一次次对峙中,不断加深这些细节,用演员的演技和解救时间上的紧迫感来不断推动剧情。属于国内真事事件改编类影片中,颇有闪光之处的一部影片。

当前国内真实事件改编电影像《滚蛋吧!肿瘤君》和《解救吾先生》这样能够一举得到原型人物、观众、业界专家等多方面认可的影片并不算多。更多时候,原型人物与改编之间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与冲突,其中既有来自原型人物本身的抗议、观众的质疑、甚至也包括来自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反对。《亲爱的》上映之后,片中赵薇扮演的人物原型高永侠曾多次向媒体表示自己的无奈,“我没有跟别人睡觉,他们这样拍,我走在路上都被村里人指指点点。”高永侠甚至一度表示要起诉《亲爱的》片方。而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手机》原型是不是崔永元”的争论,也某种程度上暴露了电影改编与现实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那么,这种情况是中国独有,还是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的呢?

李洋总结了这个问题:“原型人物与改编之间的冲突,在各个国家都存在,都有冲突。只要经过加工的、经过改编的,那跟原型肯定是不一样的。电影终究是电影,不是现实。”

李洋肯定了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艺术属性,他认为:“电影改编必然是一个创作的东西。它毕竟是一个电影的作品,要求按照故事片最基本的规律。要有能抓住人的开场,有鲜明的人物,有情节的转变,有人物的变化,有影片的叙事高潮和结局,这都是必然的。否则观众根本看不进去。而且电影本身有创作的内部规律,这就意味着电影创作不可能完全按照原型人物去写。”

观众需要认清现实与虚构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虚实边界

真实事件改编电影不仅要像普通电影一样,接受关于影片内容优劣的评价。而且由于真实事件本身具有的社会影响力,电影往往还会受到观众和影评人之外的社会各界的品评和质疑。

面对真实事件改编电影引发的诸多争议,不同专家学者给出了多种建议。尹鸿和李洋从艺术创作角度出发肯定了电影虚构的权利,同时也呼吁观众要认清现实与艺术虚构之间的差别。

尹鸿认为:“一方面要让普通观众包括当事人(原型人物)都意识到艺术与生活是不一样的,所有的艺术都有虚构性,不用简单地去把自己、把艺术和生活对等。全世界有很多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我们也不敢说《社交网络》中的扎克伯格就是生活中的扎克伯格,他一定跟生活当中有出入,因为电影有艺术改编的需要,当然整体上还是真实的。这在大部分西方国家,他们的观众对这个都有一定的认知。艺术形象于生活原型之间有差异,在全世界的电影创作、文学创作中都是这样的。所以在常识上我们要认识到艺术是虚构的,艺术形象与原型人物不能划等号。第二方面,更为妥当的处理方式是事先要与当事人有一些沟通,通过授权许可等各种方式,让这种冲突尽可能降低到最小的范围。妥善地处理好与观众的利益关系,甚至是在必要的时候要做声明。要让观众知道这个艺术形象是虚构的,与原型人物之间并没有完全一对一的对应关系。”

李洋认为:“艺术创作有变化、有改编非常正常。很多原型人物对改编有意见也非常正常,这在各个时期、各个国家都出现过。没有人(原型人物)会觉得改编是他满意的,但你让他说什么是他满意的,他也说不出来。如果一个电影的改编原则是要服从原型那是绝对不对的,任何一个国家根据现实改编的电影都不可能百分百符和原型,所以如果大家用事实、用原型来衡量一部电影的话,我觉得就是完全错误地理解了电影。”

李洋总结了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价值内核:“一个改编自现实事件的电影要尊重现实,尊重题材最有价值的社会内核,在这个内核的基础上讲述一个好的故事,带来一个鲜活的人物,我觉得这就是有价值的。这类电影最关键的是把最有价值的东西代表了,而且让大家相信这个问题是成立的,这两点是最关键的。如果在此层面上进一步能让观众相信这个事情是真实发生的,人物的行为语言是真实可信的,影片触及的问题是重要且有价值的,如果这几点观众也认同了,那就已经够了。”

不同于尹鸿和李洋从创作层面探讨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真实与虚构问题,周铁东从他多年的好莱坞电影研究经验出发,讲解了好莱坞在真实事件改编电影中的惯常做法和一些可供国内借鉴的有益经验。

周铁东告诉记者:“好莱坞有一套完整的流程来处理真实事件改编的影片,首先最基础的一步就是要得到版权方的授权。如果一个电影改编自新闻事件,那么首先要拿到写作这个新闻事件的记者、媒体平台的授权,其次还要拿到新闻涉及的主要人物的授权。必须要有这些授权。”

授权从法律层面上降低了影片之后可能引发的一些纠纷。但同时,“授权”也并不能保证万无一失。周铁东列举了三种情况,在这三种情况下,原型人物可以作为被侵权方把片方送上被告席:“原告要进行举证,然后法院受理,经常遇到的侵权有三种,一是侵犯名誉权,包括诽谤等。二是侵犯隐私权,将当事人不愿公之于众的隐私拍了出来;其中,明星、政客等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会向公权力让渡,所以他们在这部分的诉讼中通常会有更大的举证责任。三是侵犯公众人物的Right of Publicity(公开权),将他们不想被发表的内容公之于众。”

并非只有传记片才需要授权,用法律手段规范改编类影片拍摄迫在眉睫

当前中国电影对真实人物授权改编的认知显然不够全面,据现有资料来看,在以上提到的国产影片中,只有《滚蛋吧!肿瘤君》《解救吾先生》《我不是药神》三部影片明确拿到了原型人物的授权。而其他如《中国合伙人》《亲爱的》《失孤》《追凶者也》《嘉年华》等都未有明确的授权。

2013 年陈可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明确表示“《中国合伙人》受到了新东方的启发,但这并不是一个传记片”。片中成东青的“原型”俞敏洪也曾发微博直言从来没同意过拿新东方去拍电影,自己也不认识陈可辛。

“不是传记片就不需要授权”的观念在当前的电影行业几乎占据主流。2014 年陈可辛电影《亲爱的》在没有拿到原型人物高永侠授权的情况下拍完全片,且片尾出现了高永侠和其他多个真实人物的纪录画面。高永侠看了影片后表示非常难以接受,“走在路上时常感觉被人指指点点”,她曾向媒体表示准备提起诉讼。

面对这种情况,尹鸿呼吁:“在理论上正确地探讨这类作品,包括我们的主管部门、社会各界都能够正确地认识到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虚构规律,不要简单地用生活去套用影片,不要把一个电影文本的阐释无限地扩大化。”和尹鸿一样,李洋也从电影创作的角度期待观众和社会各界能够更大程度地给予电影创作者更多自由空间,“如果大家用事实、用原型来衡量一部电影的话,我觉得就是完全错误地理解了电影”。但显然这种呼吁并不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当前的争议。

日前,冯小刚新片《手机2》杀青,但是关于《手机》的纷争却远未停止。崔永元认定自己是《手机》的原型人物,对影片曲意改编非常不满,冯小刚咬紧牙关否认“手机”系列与崔永元有关。对于如何界定一部影片是否根据了某个真实人物或者真实事件进行改编,当前业内对此看法不尽相同。

赛人从影片改编角度认为“《手机》与崔永元相似的只有三点:一,主人公是一个谈话节目主持人;二,这个主持人很幽默;三,《实话实说》栏目当时也正好换了一个主持人。电影只是借鉴了一个公众人物的形象。”

面对学界和业界的种种争论,李洋一阵见血地指出:“没有什么机制能够制止纠纷,最终只能从法律层面解决,如果原型人物觉得(改编)不好,可以去诉讼这个剧组。舆论是不能解决这些问题的。”

周铁东对比美国电影拍摄流程,认为有必要大力提升国内电影从业者的授权改编意识。据他介绍,“美国电影即使片头写了免责声明,但是如果从法律的层面上是可辨识,能够联想到是哪个人,或者片中用了他的生活真实等,美国是一个官司国家,一旦律师看到这些情况,那一定会引发一些官司诉讼。”

针对当前真实事件授权改编的现状,记者采访了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民法、知识产权法方向副教授刘文杰。他就真实人物、事件改编电影的边界问题,从法律层面给出了回应:“对真人真事进行改编来摄制电影,在我国主要涉及对人物原型的人格保护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人物原型有权要求改编者尊重其名誉、隐私和人格尊严。如果观众能够识别出影片角色中的人物原型,并因此导致人物原型的社会评价降低的结果,就可能对人物原型构成了侵权。”

对于周铁东提出的美国法律对此类影片的规范与制约,刘文杰也给出了他的回应:“在人格的保护和利用上,美国和我国法律存在一些差异。在美国,一般通过公开权制度对人物形象的商业化利用加以调整。我国法律上没有这一概念,但同样存在对人格的保护,尤其是对名誉和隐私的保护。如果一部电影旨在描述一个人的私生活事实,需要事先取得当事人的许可。”同时,他也认为电影能在多大程度上描述个人生活,在尊重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电影自身的创作规律。

回归创作本身做积极现实主义电影

面对当前中国电影市场上不断出现的优秀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多位专家学者都报以殷切的期待,倡议从创作上保护这些优秀影片,给他们更多成长空间和更自由的舆论空间。尹鸿教授在看到这些影片社会意义的同时,也表达了他对“回归电影本身”的期待:“我觉得不要把太多社会话题强加给一个电影,这样,真实事件改编就会逐渐成为一个潮流。来表现在现实中中国人如何一点点地进步,推动人与人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这类作品确实代表了社会的正能量,代表了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定会成为潮流。当然前提是我们在创作上要保护它。”

影评人是电影进步的鞭策者,赛人指出当前的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诸多不足,相对于其他国家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但是至少,我们已经在奋起直追的路上。

李洋谈到将电影称之为“一种更高级的形式”。他希望中国电影可以在更高的层面上呼唤人们共同的情感,触动大家去改进这个社会:“为什么外国的一些电影,比如《素媛》《熔炉》这些电影拍出来之后就会触动实现一些社会改革。一方面是因为作品好;另一方面就是因为电影和社会新闻同样是来自于真实事件,但是它们给观众带来的感受是不同的,电影毕竟是一种艺术,它具有强大的艺术感染力与说服力,给观众的是一种艺术。电影比社会新闻更具有艺术感染力与社会动员力。”

尹鸿总结当前的真实事件改编影片在精神上的一个特点是“积极现实主义”。他进一步阐释:“积极现实主义与过去那种批判现实主义不一样,批判现实主义是发现现实中的黑暗与负能量。但这类积极现实主义是在展现生活的改变、体现一种积极的现实主义态度,表现我们在积极地面对生活。这种积极既体现在过程中,也体现在结果。”

声音

尹鸿:

不要把太多社会话题强加给一个电影,这样,真实事件改编就会逐渐成为一个潮流。这类影片表现在现实中中国人如何一点点地进步,推动人与人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确实代表了社会的正能量,代表了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定会成为潮流。当然前提是我们在创作上要保护它。

周铁东:

好莱坞有一套完整的流程来处理真实事件改编的影片,首先最基础的一步就是要得到版权方的授权。如果一个电影改编自新闻事件,那么首先要拿到写作这个新闻事件的记者、媒体平台的授权,其次还要拿到新闻涉及的主要人物的授权。必须要有这些授权。

李洋:

真实事件的改编有很多种,但不是所有的改编都能触及民生问题。医疗、住房、教育,这些问题与每家每户的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它不是一个事件,而是他们生存、生活的一部分。

赛人:

真实事件改编电影严格来说不是一个类型,类型概念的产生与界定是有一定规范的,不能把类型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

刘文杰:

对真人真事进行改编来摄制电影,在我国主要涉及对人物原型的人格保护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人物原型有权要求改编者尊重其名誉、隐私和人格尊严。如果观众能够识别出影片角色中的人物原型,并因此导致人物原型的社会评价降低的结果,就可能对人物原型构成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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