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实控人禁入证券市场 并购标的业绩承诺难以兑现

一次次触碰监管政策,勤上股份所受到处罚也愈加严厉。

8月2日晚,勤上股份(002638.SZ)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做出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此次行政处罚的原因在于,公司在并购重大资产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9月30日,勤上股份与成都高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收购及投资意向书》,勤上股份没有及时披露。不仅如此,勤上股份在2017年2月17日再次签订了与之前“意向书”内容基本一致的《收购及投资意向书》。

直至2017年3月11日,勤上股份披露公司拟收购成都高达从而间接收购成都七中,4月22日披露于2月17日与成都高达签订了《17年意向书》等事宜。

证监会认为,勤上股份未及时披露应披露信息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将会遭到监管机构程度不等的处罚。

为此,证监会责令勤上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证监会还对公司第一大股东胡玄跟、对公司董事长陈永洪等相关负责任进行警告,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等处罚措施。

这不是勤上股份第一次被处罚,公司曾在过去的四年数次被罚。

2014年5月12日,公司因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内销第二大客户未依法披露,且公告中否认关联关系而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到一年,2015年3月,因2013 年、2014 年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累计金额为18.3亿元,公司对该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遭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2017年10月,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对2016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作出修正,且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及首次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还因此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

一次次触碰监管政策,勤上股份所受到的处罚也愈加严厉,从行政罚款到公开谴责,直至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等措施。

不仅如此,勤上股份还经常上演业绩“大变脸”。2016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0 万元至5400万元,最终年报中实际净利润却是巨亏4.27亿元。

界面新闻记者发现,从2012年开始,勤上股份已经8次进行业绩修正,这8份业绩修正公告涉及2012年度、2013年度前三季度、2013年年度、2014年年度、2015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等。也就是说,公司自2011年上市以来几乎每年都会进行业绩修正。在业绩修正的公告中,多数业绩都要较此前预计的大幅减少。

勤上股份公司原本主要经营半导体照明行业,近年来通过投资并购从事教育培训的业务。被并购标的龙文教育2015年至2017年(其中2015年为合并日至年末)实现扣非的净利润分别为5167万元、6642万元、8413万元,三年相加不过2亿出头,距离5.638亿的业绩承诺相差很远,也就是说,龙文教育的业绩承诺存在难以实现的巨大风险。

8月3日,公司公告称勤上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杨勇所持公司股份208.11百万股被司法冻结,杨勇是公司收购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时主要业绩承诺人之一,因此杨勇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冻结存在后续无法完全履行业绩承诺补偿的风险。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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