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公募基金信披办法征求意见 2年期国债期货交易将于8月17日挂牌交易

8月3日,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强调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日前,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各领域广泛深入应用,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习惯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14年后,近期证监会基于行业最新情况,借鉴境外市场成熟经验,经充分调研,形成《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两个相关规则。

据介绍,本次办法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目的,优化信息披露方式,强调信息披露的简明性与易得性。顺应互联网技术应用的趋势,简化报刊披露内容,并推出产品资料概要制度,方便投资者快速获取关键有效的信息。

二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重点,强化复杂基金、高风险基金品种的风险揭示,规范基金名称,明确重大关联交易等重要信息的披露。

三是以依法全面从严原则为导向,强调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问责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违规成本。

根据征求意见稿,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正文应当包括产品概况、投资情况、基金业绩、风险揭示、基金的费用、其他信息六个部分。

而当基金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应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事项概述、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交易定价依据、关联人名称、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等,若成交价格与公允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

除此以外,征求意见稿中还特别明确“基金管理人应当与基金代销机构、上市基金证券经纪商等通过协议方式明确信息披露服务的责任划分,确保向投资者清晰披露基金风险揭示等对其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其中,“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重大风险警示、变更管理人或基金经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临时披露信息;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据悉,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研究,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日。

证监会批准开展2年期国债期货交易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2年期国债期货交易获批,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日期定为2018年8月17日。

证监会方面表示,上市2年期国债期货,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国债期货期限和产品结构,进一步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推进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提高国债期货市场效率和流动性,丰富投资者风险管理手段,促进国债现货市场发展。

证监会对国信证券保荐业务等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8月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对国信证券保荐业务及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作出处罚,其是华泽钴镍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和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广东证监局对姚逸宇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案作出处罚;山东证监局对徐康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作出处罚;黑龙江证监局对黑龙江省容维证券数据程序化有限公司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

上述案件中,证监会特别指出,国信证券作为华泽钴镍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和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在核查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应收票据,以及利用审计专业意见等方面未勤勉尽责,未对华泽钴镍及下属企业大额资金变化、应收票据快速增减等异常情况进行必要关注,未履行必要核查程序,未对审计专业意见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未能发现华泽钴镍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采用无效票据入账掩盖资金占用的事实,在其出具的保荐材料及相关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而容维证券数据程序化有限公司作为经批准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投资咨询机构,违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向投资人承诺投资收益,在其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注销后,对外宣传中仍然提及私募登记证书,发布容维公司有多名执业分析师的不实信息,对投资者具有误导性,未以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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