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植物人般活着还是死去?英国最高法院重磅判决引争议

“从来没有生命应该被轻易放弃,但在有些时候放弃生命是对病患最好的选择。”

英国最高法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对于那些长期处于无意识或最小意识状态的病患来说,他们的家属和医生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是否应该替患者做出主动死亡的决定?

英国当地时间7月30日,英国最高法院做出判决,一致支持高级法院2017年做出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裁定。自当天起,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如果病人家属和医生达成一致意见、希望撤除病人的生命支持系统的话,他们将无需再向法院寻求意见。

这起案例的主角是52岁的金融分析师Y先生。据《卫报》报道,他身体健康,热爱滑雪等运动,没有留下遗嘱或任何关于生命支持系统的法律文件。在2017年6月心脏停搏后,Y先生大脑严重损伤,从此再也没有醒过来,只能依靠呼吸机和人工营养系统维持生命。专家说,Y先生很难恢复意识,即使恢复意识也会重度残疾。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妻子、两个孩子和他的兄弟姐妹都认为,如果Y先生有意识的话,他不会希望自己处于植物人或最小意识瘫痪的状态。因此家人和医生都同意撤除生命支持系统,让他尽早平静地死去。

植物人不同阶段的定义

对此,最高法院法官布莱克法官(Justice Jill M. Black)在判决书中写道:

从来没有生命应该被轻易放弃,但在有些时候放弃生命是对病人最好的选择。我分别从广泛的社会背景和狭隘的法律角度分别审视了这个问题。我不认为案例法或欧洲人权公约强制要求法院介入到有关生命支持系统的决定。换句话说,我不认为法律明确规定须由法院来判定什么才是病人的最大利益。

如果在医疗过程结束时,各方意见存在明显差异,或者各方对如何保护患者最大利益的想法不一致,那么各方可以而且应该提出法院申请。在各方对患者最大利益迟疑不决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裁决申请的解决方式,是保护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政府指派的律师戈登(Richard Gordon) 却认为,英国之前的案例法和人权法案要求每个涉及撤除生命系统的决定均需要进入法律程序。具体来说,英国2005年出台的《心理(意识)能力法案施行条例》(Mental Capacity Act 2005 Code of Practice)第6条第18款明确规定,撤除植物人的人工营养和呼吸系统需要得到特别审理委员会——保护法庭(Court of Protection)的支持。

Y先生本人在本案件上诉的过程中不幸去世。但由于此案影响重大,最高法院还是对本案做出了裁定。而这个裁定未来将对成千上万人的生死起到决定性的影响。

最高法院30日的裁定中,布莱克法官提到了2005年《心理(意识)能力法案》强制性规定的问题,并承认这个法案和高级法院的裁决是矛盾的。但在案例法的历史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法院介入的规定,因此他们支持高级法院的裁决,也重申在各方意见不一致的时候需要保护法庭的介入。

英国最高法院的裁定在反对撤除生命支持的团体中引起轩然大波。“要关怀非杀戮”(Care Not Killing)组织谴责了英国最高法院的决定,认为很多只是脑部损伤、而不是脑死亡的病人将受到重大影响。

要关怀非杀戮组织网站

这个组织的理事桑德斯(Peter Saunders)表示:“一旦我们接受撤除生命支持系统是脑部损伤病人最大的利益,那就真的一发不可收拾。最高法院树立了一个危险的先例。” 

但更多的医生和医院对这一决定表示欢迎。临终关怀组织“死亡关怀”(Compassion in Dying)的理事库萨(Natalie Koussa)对《纽约时报》表示:“这项决定将使医生和医院避免花费数月甚至数年来等待法院的决定。同时,这项决定也可以使患者最爱的人们拥有替患者做出最好决定的权利。”

什么才是病患最大的利益?如何才可得知?活着,还是死去,这是唯一,也是最终的问题。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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