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耍赖”事件进展:受害者之子起诉请求确认被告人房产份额

继肇事司机黄淑芬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之后,据受害者之子赵勇证实,他已经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若上诉成功,法院将会根据份额执行上述房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备受关注的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又有最新进展。继肇事司机黄淑芬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之后,受害者之子赵勇向界面新闻记者证实,他已经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若上诉成功,法院将会根据份额执行上述房产。”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10月,唐山男子赵勇的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历经数次手术后成为植物人,而肇事司机黄淑芬两年来既未主动承担医疗费也没有真诚道歉,直至法院判决下达,黄淑芬仍然以种种“老赖”行径拒绝赔偿交通事故的各项损失85万余元。

在赵勇上传至微博的视频中,黄淑芬曾向他表示,自己宁愿坐牢,“坐牢就不用还钱”。此后,黄淑芬被称为“教科书式耍赖”,并引发广泛关注。

根据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情况通报》,2015年10月6日10时20分许,黄淑芬驾驶号牌为冀B995U2的小轿车与赵香斌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黄淑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赵香斌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赵香斌先后到多家医院住院治疗,2017年12月1日9时37分抢救无效死亡。同日,赵香斌之子赵勇向公安机关提起尸检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尸检,并于2017年12月8日出具了尸检结果。

经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死者赵香斌系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经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1、赵香斌符合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术后植物生存状态继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2、交通事故损伤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2017年12月22日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2018年2月1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向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期间,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延期审限三个月。

2018年6月27日,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正式开庭。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黄淑芬当庭表示将上诉。

据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黄淑芬交通肇事罪一案的情况通报》(下称《情况通报》)称,“根据黄淑芬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并鉴于赵香斌在受伤后两年两个月后死亡的具体事实,结合法医鉴定结论,对被告人黄淑芬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对于一审从轻处罚肇事者的庭审结果,赵勇并不认同。“如果取得谅解、认罪诚恳并能够积极赔偿的话,从轻处罚尚且情有可原,但黄淑芬哪条从轻条件都不具备。”赵勇曾质疑道。

2018年7月2日,赵勇向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书,但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认为,黄淑芬肇事案一审判决并未达到畸轻程度,因而不提起抗诉。对此,赵勇表示尊重丰润区检察院的这一结果。

7月19日,赵勇表示,“请求确认黄淑芬在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这半年来,我方配合执行局搜集证据并且整理,现可证明黄在购买这套房上有出资,需要法院判决其出资比例,才有可能执行。”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赵勇此前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拒绝签署任何谅解协议书,此外,法院执行局曾查到肇事者女儿刘明月的名下住房有黄淑芬的出资,随后将该住房依法冻结。“如果继续这么僵持下去的话,会考虑起诉,申请依法拍卖。”

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曾表示,关于执行方面,此前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经判定黄某芬还需再赔偿76万余元,此赔偿义务不会因黄某芬被司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而免除。“所谓坐牢就可以不还钱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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