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注射死刑?美国最高法院再次启动死刑合宪性审查

界面新闻   2015-02-06 00:13
作者:LawX ·

2015年伊始,美国最高法院接连投下两枚重磅炸弹。1月中旬,最高法院决定受理来Tennessee、Kentucky、Michigan、Ohio 申诉,审查这四个州禁止同性婚姻立法是否违宪。紧接着,1月23日,最高法院宣布受理来自Oklahoma三名死囚的申诉,审查该州注射死刑是否属于第八 修正案禁止的酷刑(Glossip v.Gross)。但是,就在1月15日,曾与这三名死囚一同申诉的Charles Warner,却因最高法院拒绝其推迟执行的申请,而被Oklahoma州执行死刑。          

 一般说来,一旦最高法院对某个问题做出裁决,我们很难期待法院很快回到相同议题上来。 2008年Baze v. Rees,最高法院已经讨论过注射死刑合宪性问题:认定肯塔基州注射死刑方案(也是当时通用注射方案)不构成酷刑,没有违宪。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要在已 经处理过议题上重新找到破绽,要等上五十、甚至一百年。然而,仅仅过去7年,注射死刑的合宪性问题又再度回到最高法院的议程上,幕后最大推手恐怕要属 2014年几则噩梦般的注射死刑失败案例。             

2014年1月16日,Ohio州Dennis McGuire被执行死刑。据目击者称,Dennis McGuire被注射药物后,先是没了动静,大约5分钟后,突然开始间歇性地抽搐,喘气时发出很响的打呼声,呼吸困难,整个过程大约持续了10来分钟。从 注射开始到最后死亡,大约花了43分钟。   

2014年4月,Oklahoma州,38岁的Clayton Lockett 也被采用了新的药物注射方案,第一副药物注射后,本该镇静下来的Clayton Lockett,在短暂昏迷后竟然开始在轮床上屈身打滚,40分钟后死于心脏病。     

2014年7月,Arizona州首次使用新的注射药物方案,对Joseqh Wood被执行死刑。下午1:57分,Wood被注射药品,直至下午3:49分,才被宣布死亡。本来只需要10分钟左右的死亡过程,足足用将近2个小时。 目击者形容死刑执行过程中的Wood就像岸边大口喘气的鱼。           

几起失败案件的共通之处在于:2008年曾被最高法院认定合宪的注射方案,如今已经发生变化。传统的三步鸡尾酒方案:首先注射镇静剂,用的是 sodium thiopental(硫喷妥钠);一旦犯人失去意识,再注射麻醉剂,让其停止呼吸;最后使用potassium chloride(氯化钾),犯人停止心跳。但是,2011年初,制药巨头Hospira——也是注射死刑药品的唯一供货商,不愿意政府将药物用于死刑, 宣布停止生产sodium thiopental(硫喷妥钠),注射死刑随即陷入药物短缺窘境。由于没有其他制药厂商愿意掺和进来,州政府只好另觅它途。2013年,Florida 首先使用sodium thiopental(硫喷妥钠)的近亲 midazolam(咪达唑仑),充当镇静剂,执行死刑。因未见不良报告,随后,上述几个州开始效法。      

但是,从专业角度看,这种简单置换,难以置信。虽然midazolam(咪达唑仑)能在一定个程度上替代sodium thiopental(硫喷妥钠),但是,sodium thiopental(硫喷妥钠)属于barbiturate类,与midazolam(咪达唑仑)仍属两种完全不同的药品种类,药理特性不同。 midazolam(咪达唑仑)不是止痛药,没有减轻痛苦功能,单独用药无法让病人免于痛苦。除此之外,midazolam(咪达唑仑)还有“天花板效 应”:超过天花板上限的药物增量,并不能让病人更为深度地失去意识。简单的说,midazolam(咪达唑仑)更为温和、安全,但这也意味着无法有效让罪 犯失去意识,从而免于第二、三步注射带来的巨大痛苦。            

那么,非止痛药、“天花板效应”这两点,是否足以新方案(违宪)与2008年的肯塔基方案(合宪)区分开来,赢得官司?问题并非这么简单。任何一种死刑 执行方式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痛苦,比如绞刑、电椅、枪决、注射等,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当前主流死刑执行方式。批评容易,改善难,如果拿不出切实可行的 改善方案,或者,这就是目前技术水平所能达到的最好状态,除非废除死刑,否则,保留死刑国家只能选择接受现实。    

这也是最高法院在2008年Baze v. Rees一案中,传达出的保守立场。多数意见指出,如果想要推翻当时肯塔基州的执行方案,申请人必须证明两个问题:1、目前方案的风险不仅客观存在、而且 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2、确实存在既显著降低既有方案风险、又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遗憾的是,最先进的医学研究也无法有效证明肯塔基州注射方案存在“实质 风险”,确切地说,无法证明第一步药剂sodium thiopental(硫喷妥钠)在让罪犯失去意识方面,存在明显问题。至于具体执行、操作方面的弊端,比如执行人员素养、风险防范等,远不足以将注射死 刑变为酷刑。另外,申请人也无法证明存在更好的替代方案。最后,最高法院裁决传统的三步鸡尾酒方案并不违宪。            

具体到Glossip v.Gross,如果最高法院严格遵循先例的话,也要回答相同的问题。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证明难度不大。受过专业训练的麻醉师都清 楚,midazolam(咪达唑仑)根本不能有效代替sodium thiopental(硫喷妥钠),单独作为镇静剂。这一点,前文已经有所分析。            

难点在第二个问题上。如果申请人证明了新注射方案存在实质风险,是不是还必须证明存在可替代的改善方案,才能成功说服最高法院认定既有方案违宪?如果真是 这样,证明前景难言乐观。由于制药公司根本不愿意掺和死刑,不仅sodium thiopental(硫喷妥钠)停产,就连作为替代方案的midazolam(咪达唑仑)都货源短缺。为了确保死刑执行,保留死刑各州不得不相互买卖存 货,甚至要求国内合成药房合成所需镇静剂,比如,德克萨斯州就是由本地合成药房合成sodium thiopental(硫喷妥钠),以确保死刑正常执行。申请人果真能提出明显降低风险、又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难道要像有的州那样,重新考虑使用电 椅?       

废除死刑论者认为,在过去十二年里,最高法院已经逐渐缩小了死刑核准范围,拒绝对未成年犯、没有杀人的儿童强奸犯以及智障适用死刑(很多州将死刑限制在智 商70以上的罪犯)。2014年几起糟糕的死刑执行,使美国距离废除注射死刑,又迈进一步。他们希望出现像美国同性婚权运动领袖般人物,利用千载难逢好时 机,废除注射死刑。不过,废刑论者或许没有认真考虑过,2008年最高法院在废除注射死刑道路上设置的路障,如今既为难着申请人,也将自己陷入两难境 地。            

跳出这些规范法律问题,一系列近似荒诞剧的死刑执行,有效颠覆了人们对注射死刑的通常印象:“无痛、安全、人道”。在美国,注射死刑已有37年历史,也是 当前最主流的死刑执行方式。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一直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执行人员素质。出于职业道德感,没有医生和护士愿意加入死刑执行,死刑执行人 员素质不高 。一位麻醉师在USA TODAY上撰文指出,历经数千小时的药理学、解剖学、心理学等专业训练和评估,才有资格使用sodium thiopental(硫喷妥钠),病人才敢信赖医生。罪犯又凭什么信赖一个未有受此训练的死刑执行人员不会给自己带来痛苦?再比如,黑箱操作的问题。由 于注射药物短缺,保留死刑各州开始更换药物方案。但是,无论是新药物的采纳、购置甚至配制,都是秘密进行,其中风险,可想而知。      

无论最高法院最终如何裁定,Glossip v.Gross一案一定会给美国死刑制度带来重大影响,由此曝露出来的死刑制度问题,也值得其他保留死刑国家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