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89.45亿股限售股份将于7月2日上市流通

向上海地产集团、中星集团、城投集团、上海格林兰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36个月,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因2018年6月30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18年7月2日上市流通)。

6月24日,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此前于2015年6月新增及向各方发行116.5亿股股份,向上海地产(集团)、中星集团等4方所发行的约89.45亿股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因2018年6月30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18年7月2日上市流通)。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2015年6月30日,绿地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116.5亿股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18亿股增至121.68亿股。

其中,向天宸股份、平安创新资本、鼎晖嘉熙、宁波汇盛聚智、珠海普罗、国投协力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12个月,已于2016年6月30日上市流通;

向上海地产集团、中星集团、城投集团、上海格林兰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36个月,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因2018年6月30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18年7月2日上市流通)。

2017年4月6日,中星集团因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持有的绿地控股9.28亿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地产集团。划转完成后,上海地产集团持有绿地控股29.4亿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中星集团不再持有绿地控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中星集团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由上海地产集团继续履行。

因此,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实际由上海地产集团、城投集团和上海格林兰持有。

公告显示,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承诺绿地集团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年合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不低于165亿元。

此外,上海地产集团、中星集团、城投集团、上海格林兰承诺,其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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