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未发现河北“地条钢”死灰复燃情况

抽查结果显示,河北在产能置换和化解过剩产能方面尚存在个别待解决问题,未发现“地条钢”死灰复燃情况发生。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高亢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根据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总体安排,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成的第二抽查组,6月上旬在河北省开展了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河北在产能置换和化解过剩产能方面尚存在个别待解决问题,未发现“地条钢”死灰复燃情况发生。

据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钢铁处处长徐文立介绍,此次抽查组前往唐山、邯郸、沧州及邢台4个地级市,18个区县,对45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抽查对象主要为被举报企业、卫星发现的疑似问题企业、产能置换企业、部分“晋冀交界小钢厂”企业和原“地条钢”企业。

此次,抽查组共核查了4个产能置换项目:新兴铸管高炉项目、永洋钢铁项目、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联合重组及城市钢厂搬迁改造项目和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其中,永洋钢铁置换项目,通过实施产能置换,于2017年10月建成投产1座1260立方米高炉、1座120吨转炉。其中一部分置换的产能来源于运丰冶金1座500立方米高炉、1座50吨转炉,相关设备因资产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存在被置换冶炼装备拆除难问题。

同时,抽查组还现场核查了玉田正益实业公司、燕山钢铁公司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其中燕山钢铁公司有3座450立方米高炉及1座50吨转炉,玉田正益实业公司有1座40吨转炉和1座45吨转炉均已列入2016年和2017年去产能计划,核查发现均处于封停状态,未实施拆除。有的地方提出对未拆除设备坚持全天监控,但这种做法仍达不到国家相关工作要求,须制定拆除时间表,限时拆除到位。

工信部原材料司巡视员骆铁军表示,河北省是我国钢铁第一大省,应统一思想,进一步做好去产能工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出发,从环境容量、城市发展和经济可行性等方面统筹考虑,进一步优化河北省钢铁产业布局。

据了解,经国务院同意,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于5月22日至6月15日组织8个抽查组分赴天津、河北、山西、吉林、湖南、广东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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