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中金公司原投资经理两次老鼠仓两次被抓,私募搭档被罚没近6000万

杨丙卿此次“二进宫”,与另一位曾经的私募“冠军”张超有关,而张超因非公开信息交易,已在去年8月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合计罚没5878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 乔麦

“老鼠仓”、“案中案”、“二进宫”,裁判文书网今天公布的一起案件集这些属性于一身,颇有看点。

中金公司原投资经理杨丙卿再涉“老鼠仓”一案,日前已公开宣判。杨丙卿被判缓刑5年,罚金300万元。早在2013年,杨丙卿就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4年5月3日刑满释放。四年前的这起案件为券商资管业务的第一起“老鼠仓”案件,曾轰动一时。

杨丙卿此次“二进宫”,与另一位曾经的私募“冠军”张超有关,而张超因非公开信息交易,已在去年8月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合计罚没5878万元。

与私募搭档“互推股票”大搞老鼠仓

6月20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杨丙卿案在裁判文书网公布。

判决书显示,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间,杨丙卿管理管理工行年金、农行负债、中行年金和南方电网等5个年金账户股票投资业务,负责具体的个股选择和交易决策。而证监会认定,上述年金账户组拟投资股票的信息属于未公开信息。

2010年上半年,杨丙卿与上海紫石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相识。后张某提出让杨丙卿到紫石公司做投资经理,据杨丙卿供述当时张某开出百万年薪。杨丙卿表示可以,但是离职没有那么快,可以先做紫石公司的兼职研究员,给张某推荐股票,获取额外收入。

杨丙卿的判决书披露了其与张某如何利用非公开信息谋利。张超和杨丙卿相识后共谋,以“互相推荐股票”的方式,非法将中金公司账户组拟投资的深天马A、广州浪奇、水晶光电等78只股票信息,通过明示、暗示的方式透露给张某。

张某利用信息优势,先于中金公司年金账户组大量买入年金账户组拟投资的股票,进行趋同交易,从中获利人民币1978.5万元。期间张某以投资报酬、年终分红等名义给予杨丙卿好处费共计201万元,另借给杨丙卿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判决书所称的张某,实为私募机构紫石投资创始人张超。因涉内幕交易行为,2017年9月,张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对违法所得1978万予以没收,并处罚金人民币3900万元。

张超被判刑3个月后,2017年12月25日,杨丙卿主动投案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缴100万元。依照《刑法》等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杨丙卿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另据判决书显示,2011年11月,在证监会对杨丙卿、张超开始调查后,杨丙卿将其股票全部卖出变现后剩下的254.01万元给了张超。

张超利用非公开信息成为私募“冠军”

杨丙卿与张超的判决书均列举了两人“互相推荐”股票的具体过程。两人主要主要在MSN群里推荐股票,杨比较隐晦,说股票的业绩较好,一些技术指标不错,有利好,也说过“这些股票比较好,我会买”之类的话。

在电话、私下见面,杨则会与张超讲看好股票的理由,说“我们会加入股票池”,有时明确说他会后续买入。

具体操作层面,主要包括两类。

1.杨丙卿将中金公司纳入股票池拟交易的股票推荐给张超:

杨丙卿在股票交易前一两天的晚上或交易后的当天晚上将股票信息告诉张超。张超了解杨丙卿管理的年金账户组的持仓及操作动向后,在年金账户组加仓前和建仓前买入该股票或者做波段,在年金账户组减仓前卖出股票,赚取差价;

2.杨丙卿将张超推荐给的股票纳入中金公司拟交易股票池,并在交易前将相关信息明示或暗示给张超:

张超向杨丙卿力荐股票,而后杨丙卿在中金公司投研会上力主将有关股票纳入中金公司拟交易股票池,然后将有关情况告诉张超。藉此希望中金公司买入抬升股价,张超便事先建仓或加仓,待中金公司交易拉升股价后伺机再卖出获利。

杨丙卿供述,“为了规避行业风险,在相互推荐股票过程中已经达成默契,张超给我推荐股票后问我意见时,我不明说,只是告诉他我比较看好。之后在中金公司年金账户组决定交易时,我再跟张超交换意见。”

基金君注意到,张超与杨丙卿互相推荐股票的时间,正好是张超管理的私募产品发行的时候。公开信息显示,2010年12月31日,紫石投资正式成立第一只阳光私募产品“紫石一期”,规模1.5亿元,张超本人担任管理人。

新成立的“紫石一期”在2011年上半年以43.48%的收益排名结构化产品第一,也是当时基金全行业的收益冠军;到当年11月清盘时,虽然绝对收益降至35.98%,但“紫石一期”仍占据当年结构化产品业绩排行榜榜首。

彼时的张超因旗下私募产品业绩成为私募“冠军”,被业内视为私募界的一匹“黑马”。但判决书披露的情况显示,张超出色的投资收益,正是来自其获得的非公开信息。

判决书显示,2016年10月21日,张超向公安机关自首,期间张超的去向判决书并未透露。

杨丙卿涉券商资管业务的首起“老鼠仓”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原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杨丙卿此次为“二进宫”。

早在2013年,作为券商资管业务的第一起“老鼠仓”,杨丙卿案就曾轰动一时。案发后,杨丙卿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于2014年5月刑满释放。没想到重获自由四年后,杨丙卿于日前再次因“老鼠仓”案被法院判刑。

杨丙卿曾被视为“年少有成”,其从中国科技技术大学取得硕士学位之后,进入了广发基金担任高级研究员一职。2008年3月,进入国内三大券商之一的中金公司,担任资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2009年8月,杨丙卿在中金公司开始负责第一只自己负责的集合理财产品,2011年6月离开中金公司。

经查明,2009年至2011年6月,杨丙卿在中金公司资管部担任投资经理的时间里,杨丙卿管理5个企业年金理财账户的股票投资业务,负责具体的个股选择和交易决策。

任职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掌握的中金公司年金账户组拟投资深天马A、广州浪奇、万家乐等92只股票信息,以陈某名义开立并实际控制个人证券账户,亲自操作或指令他人为其操作,提前大量买入上述股票,进行股票交易从中非法获利222万元。

2012年5月4日,杨丙卿被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9日被批准逮捕。2013年4月,杨丙卿被市二中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罚金222万余元。

来源:中国基金报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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