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再野蛮生长了 新规限定“宝宝类”基金T+0赎回额

此次货币基金新规最受关注的是T+0快速赎回限额的问题。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互联网货币基金野蛮发展时代即将终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6月1日表示,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在互联网销售和赎回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求,包括强化持牌经营要求,对T+0赎回提现业务行限额管理。《指导意见》自6月1日起实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大额提现存在流动性风险,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货币市场基金网上销售和赎回新规禁止对T+0赎回提现垫支。

从2013年6月余额宝问世以来,货币基金因申赎灵活、风险较低、收益平稳等特点逐渐被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接受,规模得到了迅速发展。据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2018年3月,货币基金总规模达到7.32万亿,占公募基金总规模的59.21%。从持有人分布来看,其中近4万亿为个人投资者持有,绝大多数都是互联网货币基金。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左俊义向界面新闻表示,在维持较高的资金利率以去杠杆的背景下,货币基金收益率基本维持在3%以上,相对存款优势明显,使得货币基金规模迅速膨胀。

此次货币基金新规最受关注的是T+0快速赎回限额的问题。《指导意见》规定,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投资者按合同约定的正常赎回不受影响。除了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在受理货币市场基金有效赎回申请的下一交易日内(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于T+1日内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经销售机构支付给投资者,即赎回款项一般在T+1日到账。而T+0快速赎回提现业务是基金管理人为增强产品竞争力而推出的一项增值服务,并非基金合同规定提供的业务。

此前,货基T+0赎回收紧的消息已在市场流传,以余额宝为首的货币基金就已开始行动。5月14日,余额宝在用户端发出公告称,从6月6日0点开始,余额宝转出到银行卡当日快速到账额度有所调整,从每日限额5万元调整到1万元,转出到银行卡普通到账服务及消费支付等均不受影响。

《指导意见》还规定,除了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

所谓垫支,是基金公司为了实现T+0模式而做出的应对手段,这并不是基金合同中规定的业务,只是基金公司为了让客户得到更好的体验而推出的增值服务。目前,基金公司大多数采用的都是银行授信模式,即银行渠道担任垫支主体,基金公司用多少就偿还多少,自身只承担隔夜利率成本,或者银行不直接收取费用而垫支部分当天的收益归银行所有,但依然有不少基金公司会有部分额度以自有资金来进行垫付。

《指导意见》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考虑到行业机构落实《指导意见》要求需要一定时间,对改造存量业务额度上限给予1个月过渡期,对改造存量业务垫支模式给予6个月过渡期。

左俊义表示,取消货基的日常支付和限制快速赎回的额度,相当于日常流动资金无法获取较高的收益,互金平台相比银行存款的优势消失,接下去会看到资金逐渐回归银行存款。总体上,货币基金作为类存款的标签会被去掉,存款的支付功能会凸显,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的货币基金规模会出现锐减,基金公司单独依靠体量庞大的货币基金生存下去的难度会加大。

中信证券称,“同业存单—同业理财—委外投资”的链条被打破后,货币基金也不应继续“越线”,去挤占银行存款的份额,而应更多从事回购、拆借等短期资金调配业务。与此同时,货币基金也不宜再为追求高收益而投资风险较高的长期资产,由此其收益可能也会有所下降。但无论怎样,货币基金与存款的功能应明显差异化,这样既有助于银行负债端压力的缓解,并回归存贷业务本源,同时也有助于货币基金控制风险,回归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产品的本源。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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