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上海民警执法:强调执法“硬度”并非“不文明执法”

人民日报今天就上海民警规范执法视频在网络热传发表评论文章称,整个执法过程牢牢恪守对执法权的依法规范行使,始终秉持着有理有利有节,既严厉制止了执法对象的恶意阻挠,又体现出对执法对象基本权利的尊重,并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现场秩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编者按:人民日报今天就上海民警规范执法视频在网络热传发表评论文章称,整个执法过程牢牢恪守对执法权的依法规范行使,始终秉持着有理有利有节,既严厉制止了执法对象的恶意阻挠,又体现出对执法对象基本权利的尊重,并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现场秩序。

评论称,现实中,个别执法者面对违法行为,担心其强力执法之举陷入“暴力执法”的舆论漩涡,显得畏首畏尾,这一定程度上让违法者有恃无恐,执法者瞻前顾后。事实上,强调执法的“硬度”也并非就是“不文明执法”。执法者熟练掌握相关法律规定,严格依照执法程序规范合理执法,大胆维护法律的尊严,就能得到群众支持。

以下为文章全文:

近日,一段上海民警执法视频在网上热传:民警在执行公务时要求一名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拒不配合并挑衅民警。在经口头传唤、连续三次警告、提醒无关人员远离以避免伤害等操作后,民警最终将驾驶员强制带离,同时提醒现场摄像群众:“拍可以,但不能断章取义、掐头去尾,否则要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负责。”民警一系列的规范执法操作,被众多网友点赞。

警察执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尤其一些正当执法活动,还曾引发一些类似于“警察打人了”等的舆论质疑。而此次民警的执法过程,为何被群众理解?

面对涉事驾驶员的恶意挑衅,民警先发出提醒和警告;而在警告无效之后,民警果断施以法律的“硬手腕”,让违法者尝到法律的“硬拳头”。整个执法过程牢牢恪守对执法权的依法规范行使,始终秉持着有理有利有节,既严厉制止了执法对象的恶意阻挠,又体现出对执法对象基本权利的尊重,并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现场秩序。

警察的执法权来自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的明确授权,公民权利的保护和社会秩序的运转,都有赖于执法权的依法有效行使。其中,执法权所具有的强制性,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塑造规则意识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如果执法者不被尊重,执法行为缺乏强制力,那么势必造成执法软弱,甚至难以执法的现象,最终损及法律的权威刚性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现实中,个别执法者面对违法行为,担心其强力执法之举陷入“暴力执法”的舆论漩涡,显得畏首畏尾,这一定程度上让违法者有恃无恐,执法者瞻前顾后。事实上,强调执法的“硬度”也并非就是“不文明执法”。执法者熟练掌握相关法律规定,严格依照执法程序规范合理执法,大胆维护法律的尊严,就能得到群众支持。

在依法规范执法之外,民警还应适应“在镜头下执法”,面对群众“随手拍”“随时拍”的执法监督,正确引导群众监督合理化。

一系列执法案例,也反映出社会公众对依法规范执法的认可和期待,公众法治意识的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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