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十起私募基金案件已查实 涉及四类违法行为

针对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的专项行动启动以来,10起案件均已查实,其中8起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4月20日,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了近期打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执法行动结果。其中,个别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备案产品的比例高达70%,违规开展私募业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2017年12月8日,证监会部署了专项执法行动第四批共10起案件,严厉打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启动以来,10起案件均已查实,其中8起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

证监会方面透露,10起案件分别涉及违规经营、利益输送、操纵市场、老鼠仓四类违法行为,主要特点有:一是资金募集环节问题集中。集中表现为有的通过电话陌生拜访向不特定对象推介基金产品,不设投资门槛“只募钱不看人”,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甚至提供保底承诺。

二是基金投资运作不规范。有的利用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多只股票价格;有的借用多层嵌套通道业务和配资账户筹集巨量资金操纵多只股票;有的涉及多起操纵市场案件,非法获利巨大;有的将固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从事投资,挪用近亿元基金财产用于其他业务支出。

三是利益输送手法新。有的通过大宗交易将所管理产品持有的股票低价转让给其他私募产品,进行利益输送;有的利用股指期货远期合约不活跃的特点,在其管理的产品之间以约定价格对倒交易,虚增自身产品业绩;个别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在担任投资顾问期间,利用他人账户高杠杆牟取“跟仓”收益,趋同交易金额近2亿元,非法获利上千万元。

四是登记备案不规范。部分机构没有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部分产品没有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个别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备案产品的比例高达70%,违规开展私募业务。

证监会称,下一步,将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乱象。

另外,证监会还透露了2017年全年派出机构执法情况显示,全年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3件,同比增长44%,占同期全系统行政处罚数量近40%。罚没款金额2.06亿元,同比增长57%。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创历史新高,有力强化了辖区监管权威性和威慑力。

从2017年处罚案件的地域分布看,华东地区9家派出机构处罚37件,华南地区4家派出机构处罚25件,华北地区5家派出机构处罚19件,西南地区5家派出机构处罚15件,西北地区5家派出机构处罚11件,东北、华中地区分别为4家派出机构处罚8件,派出机构处罚案件数量与各辖区市场规模、执法能力相适应,证监会全系统行政处罚一盘棋的格局初步形成。

对中介机构执法方面,2017年,证监会统一组织对3家审计机构、3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合计抽查30个审计项目、10个评估项目;对1家审计机构进行了回访检查,合计抽查15个审计项目;对15家审计机构的30个审计项目、7家评估机构的10个评估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中介,数十名律师、资产评估师出具警示函。

其中,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违规人数最多。责令改正期间,事务所不得安排孙国伟、许洪磊、李丽君、阎丽明、李秀华、刘金辉、周晓英等责任人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对注册会计师刘永(2次)、许洪磊(2次)、周墨(2次)、阎丽明、刘斌、王荣前、刘金辉、姚庚春、李晓斐、孙国伟、吴小辉出具警示函。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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