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Facebook和谷歌的三把利刃:巨头何以只手遮天?

他们是“守门人”,拥有筛选信息的能力;他们的权力可以蔓延到其他市场,在起跑线上他们就已经遥遥领先;他们还能窥视你的一举一动,随时准备着把你从其他产品那里抢回来,让竞品死在摇篮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编辑:陶旖洁

Facebook的信息泄露,让美国民众一夜恍悟,亚马逊,Facebook或是谷歌这样的互联网巨头,已经可以只手遮天。

芝加哥大学商学院the Stigler Center 博客日前刊发文章,提到美国科技巨头的三种权力:守门人的权力,杠杆式放大的权力,以及信息挖掘的权力。

“守门人”

守门人或是把关人(gatekeeper)是一个传播学概念,其含义在于守门人可以筛选信息,包括新闻媒体为受众筛选、编辑消息,或是企业决定商品是否能进入市场等。

这篇题为《什么让科技平台如此强大?》的文章提到,互联网巨头的守门人权力,,来自于他们掌握了其他公司开拓线上业务时必须依赖的基础设施。

美国有55%的购物搜索在亚马逊平台上进行,Alphabet和Facebook占优 73%的美国线上广告,以及83%的增长,而苹果和Alphabet垄断了全世界99%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

这种对基础设施的掌握,让这些科技巨头成为所有人唯一的选择。

拥有权力后就会止不住滥用权力。守门人拥有筛选信息的能力,企业本质的科技巨头,自然希望从离不开他们的用户身上收割更多的羊毛。而且他们还会不断地以守门人的权力,限制第三方接触自己的用户,进一步巩固自己的地位。

杠杆式放大的权力

不仅是金融市场存在加杠杆,科技巨头有加杠杆的本领。

如前所述,守门人赋予巨头们筛选信息的能力,而经过杠杆式的放大,科技巨头把自己的权力,从基于线上基础设施,放大到所有市场。

举个例子,如果亚马逊自营的产品,和其他在亚马逊销售的产品构成竞争关系,那么亚马逊可以优先呈现自家的产品,让竞品在自己的平台上排序靠后。——这当然让人愤怒,去年,欧盟委员会就因为谷歌的滥用自己搜索引擎的主导地位,把用户引导向谷歌的购物服务,罚了谷歌27亿美元。

信息挖掘

这一权力相对比较好理解。互联网巨头的垄断地位和用户基础,为其提供了海量数据。今天的你在哪个页面停留了多久,光标指向哪里,或是购物车里的商品待了多久,你去看了它几次——只要愿意,巨头们都能知道。

衍生出来,只要互联网巨头们愿意,它们还能把第三方网站和其他APP的数据也都搜集起来——谷歌替你记住特定网站的密码时,可能也可以搜集你在这一网站上的行为数据。

数据就是金钱,Facebook的泄密丑闻,扎克伯格不得不出门,都是因为这一项信息挖掘权力的滥用。当然Facebook在这一次的事件中未见得有主动的为恶,但消极的管理不力无疑存在。

在大量的信息数据面前,“杀熟”开始出现,打车软件的差异化定价已经是传播最为广泛的典例。而更夸张的是,巨头们还可以严密监控,哪些可能的竞争对手正在抢走自己的用户,并尽可能早地采取行动,利用用户与平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来挽回用户,把新兴对手扼杀在摇篮里。

解决方案?

上述三种权力,很大程度上能解释美国互联网巨头今天的垄断地位。而芝加哥大学商学院刊发的这篇博文,还探讨了可能的制约巨头们的途径。

该文章提到,守门人和杠杆式放大的权力,在过去也曾经有先例。只要有垄断,就有守门人,他们就能进一步膨胀。

对于“守门人”,过去的解决方式是,政府出面设定规则,例如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就是对抗19实际下半叶铁路公司的垄断而生。而杠杆的问题也相对好办,守门人想要把权力扩展到其他领域,那么就限制他们在其他领域的活动,阻止平台参与竞争,不能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但信息挖掘是大数据时代的新挑战。这些平台以数据为生,它们不但有隐私的问题,还有恶意竞争的问题。规范巨头们的行为或是方法之一,例如限制他们搜集数据的领域,以及限制他们对数据的使用——具体的措施都有待讨论。

但无论如何,博文指出,这些大平台都应该促进信息的自由流通,与公开市场、公平竞争保持一致,而不是破坏这一理念,利用信息黑洞来为自己谋利。

来源:华尔街见闻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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